法案二读:罚款维持50万令吉 马国反假新闻法案监禁刑罚减至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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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昨天在国会下议院提呈反假新闻法案二读时表示,政府同意作出修改。她强调,该法案并非要箝制人民的言论自由,而是要遏制散播假新闻,让每个人负责任地分享真实信息。

(吉隆坡综合讯)马来西亚政府修改备受争议的2018年反假新闻法案,降低监禁刑罚,从原本建议的最高10年减至六年,但罚款数额维持原来的不超过50万令吉(约16万8000新元)。

政府也将法案中引发争议的第4和第5条文中的“知情”(knowingly)字眼,改成“恶意”(maliciously)。根据本周一提呈一读的法案,第4条文阐明,任何人若在知情后仍制造、提供、出版、印刷、发布、转发或散播假新闻,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10年,或两者兼施。

第5条文阐明,任何知情者无论直接或间接出钱支援制造、提供、出版、印刷、发布、转发或散播假新闻,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10年,或两者兼施。

不过,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昨天在国会下议院提呈反假新闻法案二读时表示,政府同意作出上述修改。她强调,该法案并非要箝制人民的言论自由,而是要遏制散播假新闻,让每个人负责任地分享真实信息。

她说,目前社交媒体如面簿、推特等,没有具体及有效的方案解决假新闻泛滥问题,而马来西亚现有法令如煽动法令、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等,不足以打击假新闻,因此政府必须制定新法,阻止假新闻带来的破坏。

她举例说,当年马航MH370客机失踪后涌现许多假新闻,影响家属心情。“在商业上,麦当劳公司曾因被指支援以色列而被消费者抵制;还有谣言指中国退回20货柜农药超标的猫山王榴梿,导致业者大受影响。这些都是假新闻的受害者。”

阿莎丽娜也说,许多国家都意识到假新闻是必须及时有效解决的大问题,因此都开始制定应对措施,包括新加坡、法国、智利、德国和菲律宾等。

反对党议员质疑假新闻定义

不过,反对党议员质疑法案中的“假新闻”定义。国会反对党领袖、人民公正党主席旺阿兹莎说,法案对假新闻的定义太广,而她本身和丈夫,即公正党实权领袖安华都曾是国阵掌控的新闻机构的假新闻受害者。“若政府散播假新闻,那怎么办?这确实发生在我们身上。”

根据法案,假新闻的定义是“任何完全或部分不实的新闻、资讯、数据或报告,包括专题特写、视觉、录影或其他任何能够传达文字或概念的形式”。

马来西亚政府原本计划昨天三读通过反假新闻法案,阿莎丽娜甚至还动议,要表决及通过该法案后才休会。不过,稍后改变主意,援引议会常规要求下议院会议准时结束,该法案则展延至下周一才继续辩论。

对于外界批评政府火速通过该法案旨在打压政敌,国阵后座议员俱乐部主席沙里尔强调,政府并不急着要在大选时用该法令对付反对党,并称该法令可能赶不及在大选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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