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党原吉隆坡峇都国会议员蔡添强表示,根据联邦宪法规定,罚款数额超过2000令吉才会失去竞选提名资格,而他在3月最终被判罚款额是2000令吉,理应符合资格参选。
希望联盟人民公正党原吉隆坡峇都国会议员蔡添强今天准备入禀法庭申请庭令,要求宣判前天提名日遭选举委员会否决他参选资格的决定是错误且无效的。
也是公正党副主席的蔡添强昨天(4月29日)接受《联合早报》专访时透露这个消息。他说,他的代表律师今天将向吉隆坡法院提交相关申请文件,并会要求法庭尽快审理这申请。
当了两届峇都国会议员,原本要参选寻求第三度蝉联国席的蔡添强,去年3月在八打灵再也地方法庭被裁决对一名警员出言不逊的案件罪成,判罚款3000令吉。今年3月,沙亚南高庭驳回主控官申请提高罚款的上诉,并把罚款减至2000令吉。
他说,根据联邦宪法规定,罚款数额超过2000令吉才会失去竞选提名资格,而他的有关案件最终罚款额是2000令吉,因此理应符合资格参选。
蔡添强:选举官藐视法庭判决
蔡添强透露,在2013年上届大选,他也同样面对2000令吉罚款,但有资格参选,如今选委会却做出了不一样的诠释,并告知他这是选举官的绝对权力。他在失去参选资格后,到警局报案。
蔡添强称对方是有备而来,因为一般上“可以找的资料包括提名人是不是当地选民,是否判入穷籍或有否取得该党发出的认可书等,而不会积极去翻查提名人过去面对什么案件”。他认为:“选举官在提名当天突然取消我的提名资格,这相等于刻意藐视法庭的判决。这显然是偏袒且不公正、破坏选举机制的行为。”
他说,入禀法院申请庭令是为了抵抗滥用权力的行为,一旦成功取得庭令,“将是我们在精神上和法律上的胜利”,不过是否表示他就可以顺利获准成为提名人还是未知数。
“在法庭发出庭令后,还是要看选委会针对峇都区选举会做出什么安排,我想这一点是超越我们控制范围的。除非法庭很明确地宣布要补选,或取消选举,又或是把我的名字重新列入提名名单,所以我也不想做出太大的假设。”
万一无法成功取得庭令,他的下一步打算是什么?蔡添强淡定地说:“之后我会再做出宣布。”
竞选峇都国会议席的四名候选人是国阵民政党刘华才、伊斯兰党阿兹哈雅哈耶以及两名独立人士。换句话说,如果最终获准提名参选,要捍卫峇都国席的蔡添强将面对五角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