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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玛被控17项罪状 马警察总长:她还涉及很多案件

纳吉昨天牵着罗斯玛的手一起离开法庭。两人一直保持微笑,也向众人挥手致意,但始终没有发言。(星洲日报)
纳吉昨天牵着罗斯玛的手一起离开法庭。两人一直保持微笑,也向众人挥手致意,但始终没有发言。(星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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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玛的罪状包括12项洗钱罪及五项没有报税而构成的不法活动收入罪,涉及总额超过709万令吉。她否认有罪,获准以200万令吉及由两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吉隆坡综合讯)马来西亚前首相纳吉的夫人罗斯玛昨天(10月4日)被控17项罪状,包括12项洗钱罪及五项没有报税而构成的不法活动收入罪,涉及总额超过709万令吉(约236万新元)。警方表示,罗斯玛还涉及很多其他案件,警方将传召她录供。

罗斯玛否认有罪,获准以200万令吉(约67万新元)及由两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必须交出护照。案件择定11月8日过堂。

纳吉昨天也出庭面对其32项失信、贪污滥权及洗钱案的案件审前会议。他和罗斯玛早上先后抵达法庭,中午时分一起离开。

66岁的罗斯玛周三下午在反贪污委员会总部录供后被捕。控方昨天援引反洗钱、反恐融资和不法活动收入法令提控她。根据控状,罗斯玛被控的12项洗钱罪涉及款项超过709万令吉,她也因为没有遵循所得税法令申报这笔收入,因此再被控五项不法活动收入罪。

罗斯玛被指在2013年至2017年之间将这笔钱汇入她的私人银行户头,这些相信是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的资金。她面对的每项控状都可判长达15年的监禁,及罚款500万令吉或非法收益的五倍,取其高者。

领导检控团队的主控官哥巴斯里南原本建议的保释金数额是1000万令吉,罗斯玛代表律师吉丹南指出,反贪会三次传召其当事人录供,她都高度配合,加上她愿意遵守控方的其他保释条件,因此保释金应降至25万令吉。

法官阿祖拉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后认为,控方提出的数额过高,辩方的则过低,因此裁决保释金为200万令吉,并谕令罗斯玛交出护照及不得骚扰证人。法官也同意罗斯玛“分期付款”,即昨天先缴付50万令吉,其余必须在10月11日之前缴清。

针对罗斯玛被控,警察总长弗兹受询时指出,罗斯玛仍涉及很多案件,包括一马案,警方将传召她录供。“我们仍在调查,会与反贪会合作,接下来可能会传召罗斯玛。”

罗斯玛虽已被反贪会三次传召录供,但警方至今还未传召她协助调查。

昨天,纳吉案件的审前会议是在法庭大厦五楼进行,大约在早上10时前就已结束,但他没有先离去,而是等到中午12时许,到二楼协助处理罗斯玛的保释手续后,两人才一同离开法庭。

罗斯玛昨早约8时出庭,这一回她穿的是橙色马来传统服装,同样配搭同色系手提袋及高跟鞋,在庭警筑起的人墙中显得特别显眼。

针对马来西亚有史以来首次有前首相夫妇双双被控,首相马哈迪昨天受询时再次强调,这是依法行事,绝非政治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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