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就一马案通缉刘特佐父母等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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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国警方昨天通缉两男两女,以协助调查一马案。这四人是刘特佐的父亲刘福平和母亲吴玉幼、生意伙伴陈金隆,以及一名新加坡籍的服饰女设计师。

(吉隆坡综合讯)马来西亚警方再针对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案通缉四名男女,包括富商刘特佐的父母,以及一名新加坡女子。该女子据称是一名服饰设计师,曾参与前首相纳吉的夫人罗斯玛的各项名贵服装和珠宝采购。

马来西亚警察总长弗兹昨天发布声明说,警方正式援引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怖主义融资法令通缉两男两女,以协助调查一马案。这四人是刘特佐的父亲刘福平(66岁)和母亲吴玉幼(66岁)、刘特佐的生意伙伴陈金隆(41岁),以及54岁的新加坡女子莎南娜莱塔达斯威(Shabnam Naraindas Daswani)。

刘特佐与陈金隆 通过发行债券获利过亿美元

揭弊网站“砂拉越报告”曾于2015年报道,这名新加坡女子别名娜塔夏米尔布丽(Natasha Mirpuri),与罗斯玛关系匪浅。罗斯玛的前助理理查当时证实,娜塔夏是罗斯玛喜欢的设计师,但强调“砂拉越报告”的指控是谎言。

此外,警方消息人士透露,马来西亚政府仍在调查刘特佐在一马公司前身,即登州投资机构的不当行为。登州投资机构曾于2009年发行总值50亿令吉(约16亿新元)债券,调查人员相信,刘特佐与陈金隆从中获利1.26亿美元(约1.71亿新元),其中涉及大马银行(AmBank)、泰国和新加坡的公司。

据悉,登州投资机构于2009年接触大马银行(AmBank),寻求后者协助发行债券,筹募50亿令吉的资金。这批债券据称是马来西亚首次发行的30年期债券。

彭博社及新闻网站“透视大马”分别引述消息人士报道说,警方正在调查刘特佐是如何透过大马银行及泰国经纪人的债券销售,从一马公司牟利,以及是否有人隐瞒或歪曲有关债券出售的事件。

消息人士透露,当年登州投资机构要求大马银行协助筹集50亿令吉的债券后,大马银行将其中的38亿令吉(约12亿新元)债券卖给泰国的康帝证券集团(Country Group Securities),以及向一家新加坡公司出售7亿令吉(约2.3亿新元)的债券,自己则购买5亿令吉(约1.6亿新元)的债券。三方据称是以87令吉的折扣价购买这些原价为100令吉的债券。

消息人士指出,这引起调查人员的怀疑,因为根据所掌握的文件显示,上述三方在同一天,即不到24小时就把手上的债券,以105令吉的价钱转卖给投资者。换言之,他们在转手间就赚取了18亿令吉(约6亿新元),而刘特佐当时是登州投资机构的顾问,且从一开始就涉及这次债券发行的讨论。

对此,涉及的单位及人士,包括刘特佐和大马银行都没有发表任何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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