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讯)马来西亚联邦政府部门及机构将从3月1日起试行弹性上下班时间,包括吉隆坡、布城、玻璃市、霹雳、雪兰莪、柔佛、登嘉楼、沙巴及砂拉越,但学校及医疗机构的公职人员除外。


《星洲日报》报道,此措施是要了解政府部门及机构实施弹性上下班时间的效果。


根据新措施,吉隆坡、布城、玻璃市、霹雳、雪兰莪、沙巴及砂拉越周一至周五的上班时间为介于早上7时30分至8时30分,而下班时间则介于下午4时30分至5时30分,工作时数为9个小时。


至于柔佛及登嘉楼则是周日至周三早上7时30分至8时30分之间上班,下午4时30分至5时30分之间下班,工作时数为9小时,周四则是早上7时30分至8时30分之间上班,下午3至4时之间下班,工作时数7小时30分。


这意味着,公务员可以在7时30分至8时30分之间的任何时间上班,只要执勤满9个小时就可以下班。


例如一名公务员在早上8时07分上班,在下午5时07分就可以下班,至于在7时30分之前开始工作则一律视为7时30分上班,不得索求加班费,除非该公务员是被要求提早上班。


至于怀孕的女公务员及其丈夫,依然被允许提早一个小时下班。


至于向公众提供服务的政府部门及机构,必须确保柜台服务不会受到此弹性上下班时间措施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