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一马前子公司洗钱案 控方需证明纳吉知道户头巨款来自非法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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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前首相纳吉被控涉及一马公司(1MDB)前子公司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洗钱案昨日进入第二天审讯,高庭继续传召首名证人,随后也传召了第二名证人,也就是国家银行(央行)经理阿兹祖,后者在供证时确认央行调查纳吉在大马银行(Ambank)的银行账户。


纳吉的辩护律师沙菲宜在法庭休庭后对记者说,控方不仅需证明纳吉户头收到巨款,并且还需证明纳吉知道这笔汇款,以及汇款是来自非法收入,才能证明纳吉确实犯罪。


他指出,虽然控方举证指纳吉在大马银行拥有户头,但这并不是什么具争议的事,关键在于控方需证明纳吉是否知道汇入户头的资金源自于非法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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