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新美商议对高盛采法律行动

美国司法部周一在纽约提控高盛集团前银行家黄宗华(左一)。他一旦罪名成立,将面对最高30年监禁。(路透社)
美国司法部周一在纽约提控高盛集团前银行家黄宗华(左一)。他一旦罪名成立,将面对最高30年监禁。(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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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彭博社报道,与会者包括美国司法部官员、马来西亚总检察署官员以及新加坡总检察署官员及新加坡高级警官。消息表示,马新美三国将继续各自对涉及一马弊案者的法律行动,同时也将互通信息。对此高盛拒绝回应。

(吉隆坡综合讯)马来西亚、新加坡与美国的执法官员周二(5月7日)及周三在吉隆坡开会,协调如何对涉及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弊案的美国投资银行高盛集团采取法律行动。高盛周二拒绝回应此事。

据彭博社报道,与会者包括美国司法部官员、马来西亚总检察署官员以及新加坡总检察署官员及新加坡高级警官。消息表示,马新美三国将继续各自对涉及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一马公司,1MDB)弊案者的法律行动,同时也将互通信息。

高盛被指在2012年至2013年期间,为一马公司安排发售三批总值65亿美元(约88亿新元)债券时,收取近一成或约6亿美元佣金,比一般1%至2%的抽佣率高了好几倍。涉案者也被指在发行债券时,不当挪用总额27亿美元(约36亿新元)资金而遭马来西亚政府和美国司法部调查。

在纽约法庭面控 黄宗华否认有罪

此外,涉及一马弊案的高盛集团前银行家黄宗华上周五引渡到美国后,美国司法部周一将他控上纽约法庭。

47岁的黄宗华是马来西亚公民,他被控多项与一马公司案有关的刑事控状,但他否认有罪。法官准许他以2000万美元(约2700万新元)保外候审。他在保释期间也必须戴上电子脚镣,并限制居住在法庭核准的纽约市内一处住所。他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将面临30年监禁。

美国司法部去年11月提控黄宗华等三人违反美国《反海外贿赂法》,并要求马方引渡他至美国受审。马国警方去年11月1日逮捕黄宗华并一直扣留他。黄宗华原本拒绝引渡到美国,并争取保外候审。但吉隆坡高庭去年12月13日驳回其保释申请。黄宗华今年2月15日在吉隆坡地庭同意接受引渡到美国受审。

黄宗华周一在纽约露脸时,明显比之前的档案照瘦了一圈。他的代表律师阿尼菲罗表示,其当事人在马来西亚遭扣留期间曾患上骨痛热症,以致体重大减。

阿尼菲罗表示,他说服黄宗华被引渡到美国,因为美国司法部显然不会撤销控罪。他说,黄宗华的健康很差,被扣留在纽约“总比在马来西亚的监狱好”。

马来西亚总检察长汤米托马斯周一发布声明表示,当局上周五已将黄宗华引渡到美国。他说,根据马国与美国就引渡黄宗华达致的协议,马方同意暂时交出黄宗华并将他引渡到美国10个月,让美国检控单位进行相关司法程序。黄宗华在美国的相关审讯结束后,美方必须将他送回马国。

黄宗华曾是高盛集团东南亚行销与贸易负责人,他在2014年4月离职。根据美国司法部控状,他涉嫌与高盛前东南亚区董事长雷斯纳及通缉犯刘特佐等共谋,贿赂马来西亚和阿布扎比官员,为高盛集团赚取暴利。他们也通过美国金融体系串谋洗钱,包括购买纽约等地的豪宅、艺术品、资助好莱坞电影等。

美国司法部去年11月宣布正式刑事提控刘特佐、雷斯纳与黄宗华。雷斯纳的案件预料将在今年6月28日宣判。雷斯纳已遭当局勒令没收4400万美元。美国联邦储备局除了终身禁止雷斯纳参与金融业,还要他缴纳140万美元罚款。新加坡政府去年底已经禁止雷斯纳继续在当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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