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欺骗新电信坐牢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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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青年上网取得他人身份证号码,然后利用这些身份证号码到新电信网站购买14台总值1万8000多元的手机,昨天承认欺骗罪后被判坐牢12个月。

被告蔡健雄(21岁)是在2014年11月到去年2月间犯案,他转售手机赚取1万5000元。

被告以妻子需要工作,必须为八个月大孩子安排托儿服务,要求法官让他延迟服刑获准。被告将在本月25日开始服刑。

被告有性侵案底,他是在改造所释放出来后犯案。

案情显示,2014年11月前,被告萌起欺骗新电信的念头。他从一个网站取得一些人的身份证号码,然后利用身份证号码到新电信网站申请高价手机配套,从而免费或以低廉价购买手机。

被告以假名申请,送货地点有时是自己的住家地址,或是他人的地址。被告注明送货时间,并在送货那天到组屋楼下等候,亲自接收新手机。

被告利用祖母和妻子的身份证接收手机和SIM卡。他取得手机后丢掉SIM卡,然后转售手机。被告在共利用10个人的身份证号码购买手机,主要是苹果iPhone。

去年1月,新电信一名客户服务员发现有许多客户使用同一个地址申请手机服务,心中起疑,于是报警,最终揭发被告的不法行为。(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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