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大麻入境 马国演员判监

被告安东尼·约瑟是马来西亚著名电影、电视和舞台剧演员。(每日新闻)
被告安东尼·约瑟是马来西亚著名电影、电视和舞台剧演员。(每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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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启祥 报道

howks@sph.com.sg

马来西亚著名男演员携带大麻混合物到新加坡拍戏,入境时被关卡人员搜出,前天被判坐牢八个月。

现年39岁的被告艺名是东尼·尤索夫(Tony Eusoff),原名是安东尼·约瑟(Anthony Joseph),他当时是要到新加坡拍摄新传媒五频道的电视剧“The Hush”,把大麻混合物带来新加坡抽,结果被捕。被告前天承认一项拥有不少过4.56克大麻混合物的控状,他在法官下判后神情镇定。

案情显示,今年3月12日,被告在清晨约6时出发,在吉隆坡上了一辆双层旅游巴士,准备搭乘巴士进入新加坡拍戏。被告将一包大麻混合物藏在行李中。

被告坐在巴士上层,当巴士即将抵达大士关卡时,他取出那包大麻混合物,把它藏在最后一排座位,打算等过关后再取回。

中午12时,巴士驶入新加坡,停在巴士抵境处。被告走下巴士,拿着行李走去移民检查柜台接受检查。

这时,关卡人员哈菲上巴士检查,结果搜出大麻混合物。巴士司机否认是他的。关卡人员通知中央肃毒局。

待乘客回到车上,肃毒人员布哈利警曹向乘客问话,但没人承认大麻是他们的。后来,被告被带到关卡的肃毒局办公室问话,这时才承认那包大麻是他的。肃毒员于是将他逮捕。

被告生于砂拉越,是马来西亚著名电影、电视和舞台剧演员,拍过14部电影和69部电视剧,并参与17部舞台剧的演出,包括获奖音乐剧《假凤虚凰》(La Cage aux Folles)和在《比南利》(P. Ramlee)音乐剧中饰演男主角、马来影音创作人比南利。

韦尔吉斯律师为被告求情说,被告出身贫寒,经过多年努力,在演艺圈闯出一番事业,对新马两国文化的发展做出贡献。此外,被告积极参与社会公益。

律师说,自从被捕后,被告声誉深受影响,并失去许多工作机会。被告在新加坡的事业几乎结束,他在马来西亚的事业也受影响。律师也说,演艺事业是一份很吃力的工作,收入不稳定,压力很大。身为公众人物和演员,被告没有隐私,情绪容易受困扰。被告是在压力下失去判断能力,他很后悔。

律师指出,被告拥有的大麻混合物分量很少,而且是初犯,希望法官轻判。

主控官拉迪星副检察司说,控方对被告在文化领域方面的贡献并无异议,但阻慑性刑罚仍是主要判刑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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