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署驳回流亡英国律师陈华彪对于推翻他当年骚乱罪名的要求。它指出,全国职工总会前主席、人民行动党前议员彭由国失信案中法官下判时的评语,与陈华彪1975年因纠众闹事而被定罪毫无关系,撤销他的罪状也不在总检察长权限之内。
总检察署向陈华彪指出,撤销罪状在本地只能由法庭执行,陈华彪1975年可对判决提出上诉,但他没有。
陈华彪(65岁)是前新加坡大学学生领袖,曾在1975年被判纠众闹事罪成。今年1月22日,弃保潜逃35年的彭由国因失信而被判入狱五年,基于彭由国是陈华彪案件中控方的关键证人,陈华彪过后写信给总检察长,并引述法官珍妮花玛丽对于彭由国诚信提出的质疑,希望总检察长采取行动,撤销他与当年另两名被告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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