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韩慧慧被罚3100元,另两名和她一起受审的集会参与者刘慧洙和许友明同样被判罪成,各罚款450元。据悉,韩慧慧和许友明已提交上诉通知书,刘慧洙则已缴付罚款。
在“还我公积金”集会中被指滋扰基督教青年会活动的韩慧慧,昨天被判罪成,罚款3100元。
除了韩慧慧(24岁),另外两名和她一起受审的参与者刘慧洙(56岁)和许友明(61岁)同样被判罪成,各罚款450元。
谢源发法官裁决时说,韩慧慧当天主办活动以抗议现有的公积金条例。证据显示,她事先已经知道基督教青年会活动的嘉宾是一名政务部长,因此在面簿号召人们参加集会进行抗议。
法官指出,韩慧慧称自己不是主办者,也控制不了示威者,他无法接受韩慧慧的说法。
法官说,韩慧慧也许不是唯一的主办者,但她是其中一个主办者。而录像证据显示韩慧慧唆使和带领包括刘慧洙和许友明在内的参与者,四次绕着芳林公园游行。她还号召示威者高喊口号。
法官指出,在演说者角落示威必须获得批准,韩慧慧并没得到当局的批准。她也没申请准证。
针对公共滋扰罪,法官说,韩慧慧等人表面上看来在捍卫一些人的权利,但他们的做法却藐视另一群人的权利。
法官说,示威活动干扰在场基督教青年会活动的表演项目,他们还质问出席活动的嘉宾,尤其是许友明阻挡嘉宾的去路,被告等的行为影响活动的顺利进行。
被告等辩称他们在演说者角落示威,因此没有犯下公共滋扰罪,不过法官说,被告等游行范围已超出演说者角落的范围。但不管怎样,他们被指干扰基督教青年会的活动,不论他们当时是否在演说者角落的范围内。
法官也不接受被告等辩称基督教青年会在同一天举办活动,故意和公积金集会的活动撞期。
法官说,证据显示,基督教青年会的活动很早就已经计划好,并且获得批准。
此外,被告等称警方和国家公园局人员当时并没有阻止或逮捕他们,说明他们没有犯下滋扰罪。
不过法官说,根据证据,警员当时曾劝韩慧慧在芳林公园另一片空地上演讲。而从当时的情况看来,逮捕示威者可能产生反效果,甚至会有危险。
法官下判后,韩慧慧等没有提出求情。不过韩慧慧表示要上诉。
据查悉,韩慧慧已在昨天提交上诉通知书,针对判决和刑罚向高庭上诉。许友明也呈交上诉通知书。至于刘慧洙则已缴付罚款。
被告韩慧慧面对一项公共滋扰和一项未获批准举行示威游行活动控状,另两名被告刘慧洙及许友明则各面对一项公共滋扰罪。
2014年9月27日,由韩慧慧和博客鄞义林(34岁)主办的“还我公积金”集会,与基督教青年会的户外活动在芳林公园同时举行。时任贸工部政务部长张思乐是基督教年会活动的嘉宾。
韩慧慧等一群人在芳林公园游行、高声喊叫、大喊标语、举标语牌、大声吹哨子和打鼓,以及挥舞旗帜,干扰基督教青年会的活动,导致当时在台上表演的特殊需要孩子受到惊吓。
鄞义林等三人已认罪判刑
共有六名参与者涉案被控,其中鄞义林和参与者蔡秀菱(43岁)较早前认罪后,分别判罚款1900元和300元。
另一名参与者吴义发(43岁)原本不认罪,与韩慧慧等一起在国家法院面对审讯,但他在案件审讯四天后,聘请律师向总检察署陈情,结果控方给予24个月有条件警告,并向法官申请判他无事省释。只要他在24个月内不再犯,到时控方可以向法庭申请判他无罪释放。吴义发在庭上公开道歉并承诺不会再犯。
韩慧慧、鄞义林和刘慧洙都曾参加去年大选,韩慧慧以无党籍人士身份在拉丁马士区竞选,刘慧洙代表人民力量党在蔡厝港集选区竞选,鄞义林则代表革新党在宏茂桥集选区竞选。他们三人都落败。(部分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