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128项控状 贪污调查局前查案助理监2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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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颜文康除了盗刷信用卡,还涉及接收和转换赃款、蓄意伤人,以及欺骗等罪。(海峡时报)
被告颜文康除了盗刷信用卡,还涉及接收和转换赃款、蓄意伤人,以及欺骗等罪。(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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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调查局前查案助理承认多次接收和转换赃款,以及盗用信用卡、蓄意伤人、欺骗等罪,昨天被判坐牢22个月。


被告颜文康(26岁)在两年前辞职,刑期从今年3月24日还押日算起。


被告共面对128项控状,包括一项蓄意伤人、两项偷窃、12项欺骗罪,以及113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简称CDSA)的控状。他承认其中32项,另96项交由法官下判时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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