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总检察长表示,对于那些不否认罪行的违规者来说,把问题带上法庭并非理想做法。出庭面审耗时,而且一般上法庭罚款至少是销案罚款的四倍。
今年初,一名男子因胡乱停车等违例行为四个月内累积了670元交通罚款,他因没缴这笔钱,后来也未按时出庭,结果被法庭重判7000元罚款。像这类拖欠销案罚款的案件,国家法院每年处理约20万起,因此当局已着手检讨如何减轻法院这方面的工作量。
副总检察长陈祥泰昨天在第三届刑事法研讨会(Criminal Law Conference)上发表主题演讲,探讨如何改善新加坡的刑事司法系统,其中一个重点是减少国家法院每年得处理的违规案件(regulatory off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