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马来西亚的轮胎修理工,因同事无法更换自卸卡车的轮胎,改由他上阵,不料换轮胎时另一辆自卸卡车撞上他的罗厘尾部,把他夹在罗厘和爆胎自卸卡车之间,当场死亡。


肇祸司机阿都卡迪尔(47岁)昨天在法庭承认一项疏忽驾驶导致吴万兴(38岁)死亡的罪状,另加一项伤人罪,被判坐牢16周,各级驾照吊销5年。


这起车祸发生于去年9月4日下午12时30分,在樟宜海岸路朝罗央方向的路段。


据报道,死者吴万兴来自怡保,是家中经济支柱,有三个年幼孩子,在本地工作了6年。


事发日上午9时,载泥工人谢进华发现自卸卡车(tipper truck)左后轮爆胎,只好停在事发地点,拨电向公司求助。公司联络上吴万兴任职的裕廊轮胎服务公司,要它派人支援。


上午10时左右,该公司的轮胎工到场,但无法更换,于是拨电向吴万兴求助,然后离开。


吴万兴在中午12时抵达,把他的罗厘停在谢进华的自卸卡车后面。他在罗厘后端10米外,放了抛锚警示三角牌,接着便去更换轮胎。


谢进华站在警示牌旁疏导交通。半小时后,他见被告驾的自卸卡车向他驶去,慌张地挥动双手,要引起被告注意。


被告没放缓车速或更换车道,谢进华被逼跳进旁边的草地,也向吴万兴高喊,要他闪避。


被告没留意路况,快撞向吴万兴的罗厘时,才觉察已无法避免冲撞,虽然急速右转,但已太迟。


被告一时的疏忽,使其卡车猛撞吴万兴的罗厘,罗厘再撞向谢进华的卡车,把吴万兴活活夹死。


被告的卡车也翻覆,所载的沙石洒落满地,自己也被困车内,脚部受伤。


在金殿路因纠纷涉伤人事件


另外,被告也承认在前年9月6日晚上8时左右,在金殿路第119D座组屋拳打阿都拉锡(40岁)的脸多次。


案情显示,被告的女性朋友要向伤者借钱,引起纠纷,牵扯到被告。被告与伤者大吵后,不断拳打伤者。


伤者用双手护头,没有反击。被告是听到有人喊“警察”后才停手,离开前警告伤者马上离开,否则杀了他。


伤者被打到昏眩,鼻梁骨折,无法站立,须靠公众搀扶才能起身。


主控官郭逸民助理检察司陈词时指被告“严重疏忽”,促法官判他坐牢10至12周,各级驾照吊销5年。


他说,被告开的是重型车辆,还载了一车的沙,理当更慎重驾驶,但他罔顾路况,没看到警示牌和有人在疏导交通。


更甚的是,当天上午被告已经过事发路段两次,知道有卡车抛锚,而他两次都右转避开。车祸后,他承认当时心不在焉,没留意路况,发现要碰撞时才惊慌失措。


在这种情况下,死者毫无生存机会,没时间反应或逃命。


针对伤人罪,主控官指伤者没激怒被告,却遭被告持久地拳打,被告手法恶毒,须坐牢至少两个月。


律师求情时指被告是文盲,须靠开车为生,促法官不要吊销被告的各级驾照,至少保留2B级电单车驾照,好让他出狱后可当送货员。


国家法院法官陈乐熊说,死者和谢进华显然已做了该做的事,以避免车祸发生。被告的行为对公路使用者和公众显然构成很大的危险。他不接受律师陈词,认为吊销各级驾照是例常作法,以起阻吓和严惩作用,没理由本案得“脱离常轨”。(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