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照开小巴撞人 司机入狱罚款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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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没有驾驶执照,却驾驶迷你巴士撞倒69岁妇女,导致妇女被迫截肢。被告黄作山(46岁)对行为疏忽导致他人重伤、无照驾驶和在没有保险的情况下驾驶三项控状认罪,日前被判入狱两个星期、罚款1400元和吊销驾照三年。


被告去年10月14日中午,驾驶迷你巴士在大巴窑1巷和大巴窑北路的交界处右转时,没有让路给正在过马路的行人熊素梅(69岁),结果撞倒她后,巴士左前轮也碾过她。她过后被送往陈笃生医院救治。根据医药报告,她的脑部受创,左脚踝、右脸和骨盆骨裂,右膝以下截肢,得留院超过两个月。


被告曾在2006年因没有相关的驾驶执照却开车出事,遭吊销所有驾照资格两年。据知,他过后一直没有去重考驾照。因此,被告并没持有可驾驶巴士的第四级驾照,出了这起事故,不受车险涵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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