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女儿伸“狼爪” 男子判坐牢12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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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在女儿成长的过程中多次非礼她,甚至逼迫女儿与他肛交。当时年仅10岁的女生担心被骂不敢拒绝父亲要求,只是无助地问他是不是所有父亲都会对女儿做这种事。


现年51岁的被告(技工)承认对女儿做出非自然性行为、非礼和要女儿做出猥亵行为共七项控状,昨天被判坐牢12年半。被告育有两子一女,女儿排行第二。


2005年10月21日至31日间的某个下午,被告接女儿放学后,趁两名儿子还在学校,在后港住家侵犯女儿。根据案情,被告把女儿叫到主卧室去,强迫女儿与他肛交,过程长达两三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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