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夜总会老板枪杀案 司机助“独眼龙”潜逃判监2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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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何岳强承认窝藏罪犯和知情不报两项控状。(档案照片)
被告何岳强承认窝藏罪犯和知情不报两项控状。(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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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的一个早晨,黑道老大“独眼龙”枪杀夜总会老板“牛奶猪”时,何岳强在后港的一个组屋单位内睡得正熟。何岳强过后被“独眼龙”叫醒,按照对方指示载他回马来西亚。当年充当司机的何岳强事后潜逃了近10年,昨天被判监禁20个月。


马来西亚籍被告何岳强(43岁,译音)星期一(8日)承认窝藏罪犯和知情不报两项控状,案件展期至昨天下判。


庭上揭露,何岳强在2004年至2005年间通过朋友介绍认识外号“独眼龙”的陈楚仁。他后来应陈楚仁要求,不时驾驶陈楚仁妻子的车载送对方从马来西亚来到新加坡下注赌球,每一次能获得50元至100元酬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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