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实里基路和武吉知马路交界处的受保留建筑——埃利森楼建于1924年,在2008年底列为受保留建筑。


受保留建筑因南北交通廊道的建设而部分建筑须暂时拆除,引起新加坡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的不满,并发表了措辞强烈的声明表示抗议。


预计明年动工建造的南北交通廊道(North-South Corridor)施工时将影响沿线多个建筑,其中包括位于实里基路和武吉知马路交界处的受保留建筑——埃利森楼(Ellison Building)。


建于1924年的埃利森楼在2008年底列为受保留建筑,陆路交通管理局会在南北廊道施工期间将该建筑的三个单位暂时拆除,待隧道竣工后,再遵循市区重建局的要求恢复建筑的原貌。


新加坡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nternational Council on Monuments and Sites Singapore,简称ICOMOS)发出声明,批评当局“不顾文化遗产价值且欠缺透明度”的施工决定,并表示“极度不安”。


声明指出,若保护文化遗产要具意义,法律就必须能防止对受保留遗产的破坏行为,而任何建筑工程计划也应尊重建筑受保护的状态。


ICOMOS认为,受保留建筑能真正受到保护是公众应有的认知,而不是把这些建筑视为城市规划的绊脚石,因为基础建设而必须将其拆除。该理事会也指出,当局决定拆除埃利森楼其中三个单位的做法将设下“极为不良”的先例,也否定了我国在保留文化遗产方面多年来的努力。


该组织主席陈有利教授昨天受访时说:“当局那么做(暂拆埃利森楼部分建筑),是否就意味着私人发展商将来也可如此,只要承诺重建,便可随意拆除受保留建筑?”


声明指出,暂拆部分埃利森楼的决定对未来城市规划及遗产保留方面的政策与条例有着深远影响,因此当局理应向多方相关组织与专家征求意见,设法寻求其他的施工方法,而不是把此举当成是解决施工问题的“捷径”。


陈有利说:“以目前的科技技术,若要全线在地底建造隧道是绝对有可能的,其实只是关系到成本问题。当局没有必要拆除地面上的建筑再重盖。”


他还说:“古迹拆除再重建就已失去保留的意义,建筑不再是‘真品’,文化与历史价值也不同往昔。”


陆交局与市建局:


经详尽工程研究决定


针对ICOMOS的抗议,陆交局与市区重建局表示,埃利森楼的部分建筑因为在南北廊道路线范围内,因此须受施工影响,才能安全建造廊道的隧道。


陆交局与市建局回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说,南北廊道的路线是经详尽的工程研究后,由多个政府机构于2011年所决定。


当局指出,南北廊道路线无法完全避开埃利森楼,是因为廊道周围已密集发展,这其中包括建筑物、滨海市区线及东北线的地铁站与隧道,以及梧槽水道。


两家机构也说,决定暂拆部分受保留建筑的“例外行为”是经过大量的研究与再三考虑才做出的决定。“这是在确定(路线)无法完全避开埃利森楼,但又必须建造重要国家基础设施的情况下,不得已的最后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