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基于多项原因 总统候选人须符合严格标准 订户 来自 / 联合早报 文 / 何惜薇 林心惠 发布 / 2016年9月8日 3:30 AM 宪法委员会之前在民选总统制四场公开陈述会上,针对总统候选人资格应用哪些基准来判断,与参与者进行了热烈讨论。(档案照片)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民选总统制宪法委员会报告宪法委员会指出,总理来自赢得大多数国会议席的政党,是该党领导人,取得该党的信任。总统则是直接获选民委托,选民只能参考公开的信息投票选出总统。两者的标准不可相提并论。以大法官梅达顺领导的宪法委员会留意到,不少提呈建议者认为,民选总统应符合的资格标准,远比对总理的要求来得苛刻,他们对此存有异议。 请订阅或登录,以继续阅读全文! 请LIKE我们的官方面簿网页以获取更多新信息 武吉班让轻轨故障 50乘客走轨道回站 养10只鸟太吵被投诉 鸟主贴字反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