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不能通过打广告等其他途径 法官:康希等人“传教”做法奢侈

康希等人坚称他们相信被美国大牌制作人看好的何耀珊(图)英语专辑能卖个满堂红,到时收入就足以赎回债券。(档案照片)
康希等人坚称他们相信被美国大牌制作人看好的何耀珊(图)英语专辑能卖个满堂红,到时收入就足以赎回债券。(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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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司在为期五天的上诉中表明,案件的关键是有关债券是否真实的投资,以及被告是否有不诚实意图。此外,法官也斟酌被告被裁定成立的失信法律条文是否恰当。

城市丰收教会难道没有更便宜的传教方式,例如在媒体打广告或开KPop演唱会?

高庭法官陈成安审理教会牧师康希和副手失信公款案的上诉时,指出这个大型宗教组织其实可以通过报章、电视打广告或者开KPop(韩国流行乐)演唱会传福音,费用不达2400万元。

城市丰收教会创会牧师康希(52岁)和副手,通过教会认购两家公司总值2400万元的债券,合谋挪用建堂基金给康希的妻子何耀珊(46岁)打造进军美国的英语唱片,以借助她的流行乐执行传教的“跨界计划”。

昨天,控方促请审理上诉的三司加重所有六名被告的刑罚时,三司之一的陈成安法官说有许多途径可以达到传教的目的。“可以通过何耀珊的歌唱、可以用更低的费用聘请KPop,康希可以到演唱会去布道。你能吸引一样多的人群……你可通过何耀珊的途径,买一个昂贵的住宅单位、乘搭头等舱,把钱都花光,这是另一种方式,完全打着传教的名堂。”

陈成安法官认为,康希等人在这方面的做法“非常奢侈”。

康希、陈一平牧师(43岁)、构思债券交易的基金经理周英汉(56岁)、跨界计划执行员黄玉音(39岁)及时任管委会成员的林岭恒(48岁),在2007年至2009年以教会投资Xtron Productions和玻璃制品厂The First National Glassware的债券为幌子,失信2400万元建堂基金给何耀制作专辑。

陈一平、周英汉、黄玉音及教会财务经理陈绍云(41岁)为了掩饰罪行,过后再挪用2660万元公款来制造债券被赎回的假象,并在过程中做假账欺骗审计师。

辩方针对罪名成立和刑罚提出上诉,控方则要求高庭加重六名被告的刑期至五年和12年之间,其中康希、陈一平、周英汉和黄玉音各应入狱11年至12年。

辩方律师称过程中并没有自肥

由赵锡燊法官、吴必理法官和陈成安法官组成的三司,在为期五天的上诉中表明案件的关键是有关债券是否真实的投资,以及被告是否有不诚实的意图。此外,法官也斟酌被告被裁定成立的失信法律条文是否恰当。倘若他们并非基于业务关系而趁机挪用公款,康希等人或可减刑。

综合康希等被告在上诉中所作的陈词,他们使用教会基金来推动传教目的,这构不成失信。他们指出,他们都是真诚地相信做法对教会有利,但即使错用建堂基金,不等于有不诚实意图。此外,康希等人坚称涉案的债券等交易都是真实的,他们相信被美国大牌制作人看好的何耀珊,她的英语专辑能卖个满堂红,到时收入就足以赎回债券。他们在过程中没有自肥,更没造成教会蒙受损失。

三司将尽快择日宣判

昨天,律师批评控方只取片面的证据就要定他们当事人的罪,并在被告究竟有没有自肥一事上立场摇摆,“移动龙门来满足他们(控方)的需要”。

然而,控方促三司驳回辩方要求推翻有罪裁决的上诉,论点是六名被告掌控认购债券的建堂基金,且交易根本没有法律责任,所谓的投资只不过是挪用公款的幌子。此外,控方以被告滥用会员的信任以及欺骗审计师和律师,干下本地历来金额最高的善款失信案却不感懊悔,尝试说服三司严惩被告。

三司在控辩双方完成陈词后,表明需要时间研究繁多的证据,但将尽快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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