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举报一马可疑交易 瑞意前高管判监18周罚2­万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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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下判时指瑞意银行前董事经理易有志伪造文件及未举报刘特佐和他名下公司户头的可疑交易,严重违背信任,并强调法庭最不容这种伤害本地金融机构地位和声誉的行为。他也是一马公司案首个被判刑的被告。


涉一马公司事件的新加坡瑞意银行(BSI)一名前高管昨天认罪,被判坐牢18个星期和罚款2­万4000元,成为首个被治罪的被告。


被告易有志(57岁)案发时担任董事经理,他是在上个月10­日被控三项伪造文件及四项没向当局举报可疑交易的罪状,并在昨天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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