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等方面受损 遇车祸男童获赔152万元

当年车祸案发现场。(档案照片:海峡时报)
当年车祸案发现场。(档案照片: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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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的一场车祸导致一名刚上小学的六岁男童智力和认知能力受损,原本喜爱绘画阅读的他,如今变得冲动急躁,必须长期接受复健治疗。男童母亲入禀高庭起诉肇祸的德士司机,获赔152万元。

男童目前12岁,明年升读小学六年级,有一个姐姐。

2011年3月16日晚上10时15分,男童和母亲(43岁,采购员)回家途中遇到车祸,当时母子两人走在人行道上,打算过马路到黄埔路第112座组屋去。

就在这时,一辆德士在隔邻的露天停车场内失控,撞上两辆停放着的车子再冲向外围的栏杆。设在人行道和停车场之间的栏杆被撞后从路面上“连根拔起”,击中男童和母亲。

男童送院时陷入昏迷,他的头部严重受创,右腿和鼻骨骨折,住院近两个月;他的母亲则受轻伤。

男童母亲2014年入禀高庭起诉德士司机孙振华(50岁,译音)索赔,指对方行为鲁莽危害公路使用者安全,司机当时车速过快没有及时踩刹车。

代表男童的拉杰星(Raj Singh Shergill)和谢爱琳律师向法庭提呈多份医药报告。报告显示,男童喜欢绘画、阅读和书写,在学校跟同学相处融洽,不过意外发生后,父母发现他在行为和认知能力方面有很大变化。

男童无法清楚完成较长的语句,记忆力变差,经常要求身边的人重复同样的话,连玩游戏时也难以集中精神。他也患上多动症、行为冲动缺乏危机意识,得不到想要的东西就会叫喊。

医生认为男童必须长期接受治疗,助他应对课业和学习如何跟人相处。此外,他的行动受影响,走路时左边身体偏瘫。

男童事发时原本已就读小一,但是因为头部伤势严重无法继续小学学业,在复健期间得重读幼稚园,他经过数年治疗至今仍留有残疾。

法庭文件显示,诉辩双方2014年8月就疏忽责任达成协议,由德士司机承担100%的责任。

双方原定明年进行审讯估算赔偿数额,不过最终在本月取得和解,德士司机须赔偿152万元,包括男童的复健费、医药费和未来收入损失等。此外,辩方得支付诉方11万4000多元诉讼费。

男童的母亲通过律师告诉《联合早报》,儿子这几年来的情况虽有改善,但是这起意外改变了他和一家人的生活,日子不可能再回到从前。

她说:“庆幸的是一家人的关系因此变得更密切,大家也学会惜福,至少儿子还在我们身边。”她也感谢那些帮助他们的人,包括律师、学校和医疗人员等。

另一方面,肇祸司机孙振华因鲁莽驾驶和拒绝接受酒精测试,在2013年被判监禁两个月、罚款4000元,以及吊销各级驾照四年。

多份医药报告显示,意外发生后,男童无法清楚完成较长的语句,记忆力变差,经常要求身边的人重复同样的话,连玩游戏时也难以集中精神。他也患上多动症、行为冲动缺乏危机意识,得不到想要的东西就会叫喊。医生认为男童必须长期接受治疗,助他应对课业和学习如何跟人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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