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捣毁远程赌博犯罪团伙 冻结4550万元资产捕33人

警方前天捣毁一个非法远程赌博犯罪团伙,起获约130万元现金、多台电脑、手机、传真机,以及投注记录等。(警方提供)
警方前天捣毁一个非法远程赌博犯罪团伙,起获约130万元现金、多台电脑、手机、传真机,以及投注记录等。(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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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首次在有组织罪案法令下展开行动,捣毁一个非法远程赌博犯罪团伙,并逮捕33人和冻结约4550万元的资产,是历来最大规模的执法行动之一。

刑事侦查局和警察情报局人员前天在勿洛、碧山、蔡厝港、后港、实龙岗、淡滨尼、义顺等全岛30多个地点,同时展开突击行动。

组织罪案法令下 警方行动首宗案件

24男九女在行动中落网,年龄介于24岁至69岁。这是有组织罪案法令(Organised Crime Act)今年6月生效以来,警方第一次在该法令下采取行动。

执法人员在行动过程中起获约130万元现金、多台电脑、手机、传真机,以及投注记录等其他文件。警方也要求冻结嫌犯存有约650万元的银行户头,以及总市值约3900万元的36栋房产。

初步调查显示,这个犯罪团伙相信曾经营好几个非法赌博网站,提供彩票和赛马投注服务。组织结构还包括数个代理和赌客网络,他们通过组织的网站下注,并协助组织的非法活动如开设网站、提供网络支援、收账和记账等。落网嫌犯过去一个月收取的赌注,估计超过200万元。

所有嫌犯目前在有组织罪案法令和远程赌博法令下接受调查。据了解,其中11人今天将面控。

国会去年8月通过的有组织罪案法令赋予执法单位权力先发制人,从上至下打击犯罪团伙,包括主谋或金主以及他们的手下。任何与本地犯罪组织有关联的人,可面对罚款最高10万元,或监禁最长五年,或两者兼施。

此外,指使他人为犯罪组织干案、协助有组织罪案团伙、招募和成为有组织罪案团伙成员等行为,可列为刑事罪。犯下严重罪名如运毒和贿赂的有组织罪犯,也会加重刑罚。

为约束犯罪组织的活动,法令已授权法庭发出限制令,包括有组织罪案预防令(Organised Crime Preventive Order)、财务报告令(Financial Reporting Order)和取消资格令(Disqualification Order)。

法令也确立一套民事充公机制,无需经过刑事定罪就可充公涉案者从犯罪活动中获取的利润。

在远程赌博法令下,涉嫌在本地提供非法远程赌博服务的人,可面对罚款2万元至50万元,或监禁最长七年,或两者兼施。

刑事侦查局局长陈财喜副警察总监(调查及情报)说:“警方有决心和能力严正执法,打击犯罪组织。我们将不遗余力遏制和捣毁这些组织,制止不法之徒获取不义之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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