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电缆击中患障碍症 妇女获赔865多万元

被建筑工地掉落的一捆电缆击中骑脚踏车经过的萧碧蒋(左),导致她行动不便和患上了严重的创伤后压力心理障碍症,日常生活需要靠母亲(右)照料。(档案照片)
被建筑工地掉落的一捆电缆击中骑脚踏车经过的萧碧蒋(左),导致她行动不便和患上了严重的创伤后压力心理障碍症,日常生活需要靠母亲(右)照料。(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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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人萧碧蒋2009年骑脚踏车经过巴西立第8通道的人行道时,被一捆落下的电缆击中头部,患上严重的创伤后压力心理障碍症。法官判她可得约865万元。这相信是新加坡法庭历来判的最高个人伤害赔偿额。

妇女遭一捆从建筑工地坠落的电缆击中后,患上严重的创伤后压力心理障碍症,过去近三年长期住院。她向工程承包商索赔2600万元,但法官认为其中一些索赔项目不合理,判她可得约865万元。这相信是新加坡法庭历来判的最高个人伤害赔偿额。

起诉人萧碧蒋(42岁)2009年10月15日骑脚踏车经过巴西立第8通道的人行道时,被一捆落下的电缆击中头部。事故地点附近当时正在兴建公寓和组屋,据媒体早前报道,事发时下着雨。

萧碧蒋头部受伤,经常有剧烈头痛、感到晕眩和身体疼痛,她的认知能力、记忆力、听觉和视力等都受损。

她在意外发生后住院半年,直到2010年4月才出院,必须靠轮椅代步。

此外,她也患上极为严重的创伤后压力心理障碍症(Post 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进而引发一连串健康问题。

为此,她过去几年进出医院近20次,最后一次是在2014年2月入院,之后两年多一直在伊丽莎白医院留医,医生估计她最早能在本月底出院。

萧碧蒋事发前和母亲一起经营公司,为孕妇提供产前和产后护理服务。

2012年9月,萧碧蒋入禀高庭起诉工程总承包商韩国现代工程建设公司(Hyundai Engineering & Construction)索取2600万元赔偿。高庭法官吴必理于2014年裁定答辩人必须为事故负全责。估算赔偿金额的审讯于去年和今年进行。

吴必理法官昨天发表判词裁定萧碧蒋可得约865万元赔偿,是她索赔金额的三分之一,包括约209万元住院费和医药开销、108万元未来收入损失和471万元的未来医疗开销等。

针对住院费,萧碧蒋原本索取超过260万元,不过辩方律师余海明指索赔额过高,她在留院期间累积了一些不必要的费用。

法官在判词中指出,虽然医生认为萧碧蒋容易情绪失控,住单人病房较便于治疗,但是她不仅住单人病房还曾升级到豪华病房或套房,法官认为这么做是不合理的。豪华病房每天的收费比普通单人病房多400元,一个月就多了1万2000元。

法官同时指出,诉方没有为多个索赔项目提出有利的证明文件。例如萧碧蒋列了一笔5万2800元的德士费,称她去复诊时需要搭德士,但是诉方在审讯期间却没有出示任何一张收据;就这个部分,法官最终只判她可得6600元。

萧碧蒋2010年4月事发后半年生下儿子,她以无法亲自照顾儿子为由向答辩人索取近50万元保姆费,但是同样因没有出示文件证明而被法官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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