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调查局接获线报展开调查,将公司董事林俊德和营业员李志建控上国家法院。除此,公司的另外11名营业员也牵涉在案件中。


为了取得生意,公司董事贿赂客户的职员,还“栽培”员工行贿,与他们分担贿金,三年内给了89名客户的员工共46万1000多元“咖啡钱”。


贪污调查局接获线报展开调查,将公司董事林俊德(43岁)和营业员李志建(35岁)控上国家法院。除此,公司的另外11名营业员也牵涉在案件中。


被告林俊德面对537项行贿控状,并于10月24日认罪,法官昨天判他坐牢30个月。被告不服所判要向高庭上诉。


被告案发时是TAC Contracts私人有限公司(简称TAC)的董事。公司是他和妻子诺莱拉在2010年设立。诺莱拉负责行政和财务,被告则负责营运。


公司专门提供防水服务,以及一般维修服务等。客户主要是公寓和商业大厦。它在2011年至2014年已审计的盈利达4300多万元。


公司雇用140名职员,包括李志建在内的12名职员负责营业。从2011年1月至2014年2月,他们在不同期间受雇于公司,负责招揽生意和投标工程,并在完工后收取款项。


妻子协助设立行贿机制


案情显示,被告在妻子协助下,设立行贿机制,给予公寓管理委员会(MCST)的员工和商业大厦设施管理部门员工相等于合同价值10%的“介绍费”。


对于领取固定薪金的营业员,被告把介绍费交给他们,由他们交给客户。不过对于抽佣的营业员,被告和他们分担贿金。


为了激励营业员取得高价值的合同,被告给予营业员的佣金相等于工程利润的60%。营业员分担的贿金是佣金的60%。


刚开始时,被告亲自将贿金交给客户的职员。他把营业员介绍给客户认识后,便放手让他们去做。TAC的营业员都晓得公司贿赂客户的做法。


从2011年1月到2014年2月,被告或他的营业员给89名管理委员会员工和设施管理员工“介绍费”,总数达46万1000多元。


受贿者当中,包括案发时在新加坡报业控股零售房地产管理(SPH Retail Property Management Services Pte Ltd)任职的职员董清文。他在所有人当中接收过最大笔的单笔贿金,数额是1万9000元。他在三年内收取10万4000多元贿金。其他受贿者任职的公司包括Knight Frank Estate Management私人有限公司、HSR International Realtors私人有限公司、以及DTZ Facilities and Engineering(S)Ltd等。


主控官阿苏卡副检察司说,被告在一段长时间犯案。涉案的人数很多,受贿者包括上市公司、国际房地产管理代理、酒店和私人医院的职员。


被告是公司董事,除了自己行贿,还“栽培”员工行贿,这使他的罪行更为严重。基于公众利益,被告必须受到严惩。


营业员行贿判监四星期


律师求情说,被告21岁入行,从同行那里学会这种做法,给客户一些钱以表“谢意”。被告现在知道不应盲目跟随别人去做。


另一方面,TAC营业员李志建也在昨天承认19项行贿控状,判监四个星期。除此,他也因五项当大耳窿跑腿骚扰欠债人罪,被判坐牢15个月和打六鞭。换句话说,他总共坐牢15个月又四个星期和打六鞭。李志建将向高庭上诉。(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