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有更多外籍劳工为了赚取外快,协助不法分子运送漏税香烟。去年首六个月,有九名外劳因涉及漏税香烟相关案件被逮捕,下半年则有12名外劳被捕。


社交媒体登待聘广告


新加坡关税局前天发表文告指出,这些外劳一般会在“狮城BBS”或微信等社交媒体平台上登广告,表示有意在闲暇时间打工,而非法团伙就聘用他们运送漏税香烟。有些外劳甚至使用雇主的车辆运送这些香烟。


其中一起案件中,一名36岁中国籍男子在上个月9日因涉及漏税香烟案件被捕。他在社交媒体平台QQ登广告后,被陌生人聘用到大士一家公司取一批藏有漏税香烟的陈列架。


在本案中,当局充公了2409条漏税香烟,这批香烟逃缴的关税和消费税分别为18万6940元和1万8820元。


另一起案件中,来自中国的陈杰(35岁)和郑超林(23岁)因涉及漏税香烟案件,在去年11月14日被国家法院判刑。陈杰被判坐牢四个月及罚款1250元,郑超林则被判坐牢四个月及罚款1000元。


调查显示,陈杰受郑超林所雇用,而陈杰使用了雇主的货车运送漏税香烟。结果,多达1873条漏税香烟被充公,有些香烟被发现藏在游戏软垫内,所逃缴的关税和消费税分别为14万5380元和1万4630元,涉案货车也被扣留。


文告指出,售卖、购买、运送、贮藏和拥有漏税商品,在关税法令和消费税法令下属严重罪行。违法者最高可被判罚款相等于逃缴关税和消费税税额的40倍,坐牢最长六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若被发现拥有超过两公斤的烟草产品,将判处强制监禁。用来进行走私活动的车辆也可被充公。


关税局助理局长(情报与调查)杨秀明指出,通过违法活动赚外快的外籍劳工必须清楚后果,一旦被捕,他们将被提控,工作准证也会被撤销,服刑后也会被遣送回国。


他说:“我们吁请允许员工在业余时间使用公司车辆的雇主,密切留意员工对车辆的用途。这能帮助防止公司车辆被滥用,也能让车主避免不便与损失。”(部分人名音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