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外国车 2月中起须付过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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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交局说,我国决定征收6元4角的相应过路费,是为了对应马来西亚去年11月起向入境的外国私家车征收20令吉的过路费。

从2月15日起,所有外国注册车辆从大士或兀兰关卡入境我国时,都须缴付6元4角的过路费。

陆路交通管理局昨天发文告指出,对应马来西亚去年11月起向入境的外国私家车征收过路费,我国也决定征收约等额的相应过路费(Reciprocal Road Charge)。

基础建设统筹部长兼交通部长许文远上周在国会说,我国的政策向来是根据马国的收费规定,调整相关措施。“这是为了确保马来西亚提高收费或实施新征费前,考虑到我们的反应。”

马国去年11月1日开始向所有从新山关卡及新马第二通道关卡入境的外国私家车辆征收20令吉(约6.60新元)的过路费。根据我国估计,马国在截至去年底的两个月内,已向新加坡车辆收取约1390万令吉(约445万新元)的过路费。

从大士和兀兰关卡入境我国的外国车辆目前根据地点和时间,须缴付外国车辆入境准证费(Vehicle Entry Permit)、通关费和公路电子收费(ERP)。

例如,一辆未装有阅卡器(IU)的外国注册汽车如果在上班时间从兀兰关卡入境,须缴付6元5角的通关费、35元的外国车辆入境准证费和5元的公路电子收费。新的相应过路费实施后,车主一天需支付52元9角。

每天开车到新加坡工作的马来西亚人郑彦良(42岁,工程师)受访时对陆交局的宣布并不感到意外。

他说:“这是迟早的事情。自从马来西亚宣布征收过路费后,大家就已经预期新加坡政府会做出相同的决定。”

郑彦亮透露,他每天出入我国需支付大约42元,加上即将征收的相应过路费,他每个月花在出入境的费用从800多元增至将近1000元。

他说:“距离开始征收新费用还有一个月的时间,但我已经在想办法调整,例如改搭巴士或跟其他同事一起共乘汽车,这样就能够减少费用。”

在新加坡经营建筑生意的马来西亚人陈俊国(51岁,建筑商)透露,正考虑把额外费用转嫁给消费者。

他说:“公司有不少员工每天会从马来西亚开车进来,长期累积下来对公司是一笔额外的开销,所以不排除日后稍微调整产品价格的可能性。”

每个月开车进出新加坡至少三四次的邢康婷(28岁,自雇人士)说他会因为相应过路费而减少到我国的次数。

她说:“我有时候会开车送妹妹到新加坡上班,或跟家人到新加坡购物。新的收费措施生效后,我会叫妹妹改搭巴士或使用共乘汽车服务,一家人也会避免到新加坡购物旅游。”

陆交局已在关卡入境柜台张贴告示,通知驾驶者须缴付的相关费用。

公众也可到陆交局关卡办公室或陆交局网站查询更多详情。

陆交局自去年8月开始,加重逃缴出入境通关费、公路电子收费,以及外国车辆入境准证费的罚款。

初犯者罚款50元,重犯者则罚100元。未缴罚金者可被控上法庭,一旦罪成,初犯可罚款最高1000元,或监禁最长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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