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未获批准雇用员工提供按摩服务,被告何雯莉也没妥善保存谢美丽美容与瘦身专家公司的员工记录,因此被法庭判罚款2600元。
美容瘦身集团谢美丽控股公司总裁何雯莉,承认在未获批准的情况下聘请员工,以及没妥善保存员工记录,抵触按摩院法令,昨天被法庭判罚款2600元。
被告何雯莉(45岁)是谢美丽控股创办人谢美丽的长女,她在2015年案发时是该控股公司子公司谢美丽美容与瘦身专家公司(Mary Chia Beauty and Slimming Specialist),以及Spa Menu私人有限公司的执照持有人。Spa Menu管理摩士街的皇阿玛时尚养身馆(Huang Ah Ma The Oriental SPA Chamber)。
根据法令,执照持有人须取得当局的书面批准,才能雇用员工提供按摩服务。不过,案情显示,何雯莉在2015年6月11日和10月1日抵触法令,在为位于淡滨尼中5路的谢美丽美容与瘦身专家公司和皇阿玛时尚养身馆聘请八名员工时未取得当局的书面批准。
何雯莉面对九项抵触按摩院法令的控状,控方以其中三项让她认罪,余项交法官下判时考虑。
案情显示,2015年6月11日,警方在检查淡滨尼中5路的店面,发现一名本地永久居民钟怡婷(34岁)在那里当“高级顾问”。除了监督和指导治疗师,向顾客促销配套,她也为常客提供脸部护理服务。
除此,警方发现另一名来自中国的员工杨红(48岁)为顾客提供全身磨砂的服务。杨红持工作准证,受雇当客户服务员。
同年10月1日,警方检查摩士街的店面,发现一名持S准证的中国籍女子连美芬(30岁)在那里当Spa经理,负责管理接待顾客和安排治疗师给顾客的工作。而实际上,连美芬受雇于Spa Menu当Spa经理。
根据警方的执照电脑系统记录,何雯莉并未取得当局的书面批准便聘请连美芬在摩士街店面当Spa经理。她在聘请杨红和钟怡婷时也未取得许可。
何雯莉也没妥善保存谢美丽美容与瘦身专家公司的员工记录。
被告的律师代她向法庭求情时指出,何雯莉将事务交由当时负责人力资源的下属负责,但他们并没有完成案中员工的文书工作。尽管如此,她愿意承担责任。
触犯人力法令所拥另一公司也曾被罚款
除了抵触按摩院法令的控状,何雯莉也面对三项触犯雇用外来人力法令控状,指她同意让公司收取三名中国籍员工共1万5000元保证金,作为她们回国度假后,会重回公司上班的保证。
不过,人力部主控官昨天向法官申请撤销控状,法官判她无罪。
Spa Menu也被控一项雇用外来人力法令控状,被指在2014年11月22日到12月4日间,在没有效工作准证情况下,雇用一名外国员工黄艳当Spa治疗师。该公司去年认罪后被罚款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