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将有更大权力监管市镇理事会的财务和运营,对市镇会的治理和财务管理提出更严格的要求。
国家发展部兼内政部高级政务部长李智陞昨天向国会提出市镇理事会(修正)法案一读。法案一旦落实,将在四大方面提高市镇会须达到的治理和财务管理要求,意在加强政府对市镇会的监管权力。这四方面涵盖了进一步明确市镇会的角色和职能、改善监管、加强财务管理,及加强国家发展部的监管权力。
在角色和职能上,修订条款将明确市镇会的权力和自主管辖范围,及要求它全力配合政府机构的利民工作如灭蚊、安装电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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