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在实乞纳的一块地连续住了至少12年,一名男子要求高庭裁定他和他父亲反向拥有该土地,以及政府征地时把赔偿发给他人的做法无效。然而,他的诉求失败。
高庭日前发表的判词显示,阿末(Ahmad Kasim,66岁)称实乞纳甘邦的村长在1950年代让他的祖父,在惹兰丹那布德(Jalan Tanah Puteh)和棕树通道(Palm Drive)之间的一块地上建房子、永久居住在那里,并看管在该处的坟地。
2009年,当该处的坟墓被挖掘时,阿末查询下才发现政府已在21年前以1万8800元征用该面积达9636.6平方公尺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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