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
托儿所和幼儿园现阶段分别在托儿所法令和教育法令下受监管。随着幼教中心法案昨天在国会三读通过,约1800所托儿所和幼儿园将受新法令影响。
本地托儿所和幼儿园到了明年将统一由幼教中心法令管制,幼儿培育署也被赋予更大的监管权力。
托儿所和幼儿园现阶段分别在托儿所法令和教育法令下受监管。随着幼教中心法案(Early Childhood Development Centres Bill,前称学前教育发展中心法案)昨天在国会三读通过,约1800所托儿所和幼儿园将受新法令影响。
社会及家庭发展部长陈川仁为法案提出二读时说,法案将成为整个行业坚实可靠的基础,让家长有个放心托付孩子的地方。
共有13名议员参与这项法案辩论,前后为时近两个小时才结束。
幼教中心法令料在明年正式生效,届时,现有托儿所的执照到期后,将在新法令下申请执照,幼儿园则有一年宽限期申请执照。
由于在教育法令下注册的幼儿园目前不用像托儿所定期更新执照,幼儿培育署自2015年开始走访幼儿园,协助负责人熟悉申请执照的过程,确保他们能顺利过渡到新法令的监管框架下。
陈川仁说,执照制度能确保幼儿园负责人有意识地维持服务素质,而表现良好的托儿所和幼儿园的执照有效期将从现有的两年延长至三年。
幼儿培育署
仍会突击检查
他强调,幼儿培育署仍会不定期走访各个中心,进行突击检查。
在新法令下,幼儿培育署拥有更大的监管权力。该局可按业者失误的严重程度,采取不同处罚方式,除了吊销执照,还可处以最多5000元的行政罚款、收取保证金、要求执行补救措施,以及缩短执照有效期。
无照营业者将面对刑事罪,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罚款最多一万元,或监禁12个月,或两者兼施。
又如,法令明文要求托儿所和幼儿园负责人保有相关记录如教职员资料等,以便当局监察中心的服务和掌握教师在业内的动向,未妥善记录的中心可面对罚款。
保证金条款则是针对少数表现差的托儿所或幼儿园,例如那些连续两次领到最低等级、为期六个月的执照的业者,可能须交付预料是一万元的保证金。
陈川仁:
必要时才行使处罚权
陈川仁说,这么做是想激励业者提高水平。“幼儿培育署首先仍会帮助业者纠正问题,必要时才行使处罚权。”
为方便幼儿培育署就相关投诉展开调查,法令也允许执照总监(Chief Licensing Officer)或相关人员进入中心检查与搜证,包括录音和拍照等。
另外,除了教职员和其他中心职员,提供增益课程的第三方业者也须通过幼儿培育署的评估和批准。
有鉴于有过几次中心突然关闭的案例,法令也设下更明确和一致的运作标准指导中心的业务。例如当业者得结业时,必须提前通知家长和教师,并停止接收新学生。至于具体期限,当局还在研究。
陈川仁说:“中心倒闭虽属少数情况,但对父母和孩童造成很大的影响。”
另一方面,法令也按照健培计划(NurtureSG)工作小组的建议,规定全天幼儿课程延长每天的体育时间,从最少半小时延长至一小时,其中半小时必须在户外。
有业者反映人手吃紧,幼儿培育署正在探讨允许非教职员如厨师和清洁员,协助监督孩子在户外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