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
【拨款委员会辩论】
外交部
外交部说,我国最迟在6月14日就马国复核申请的有效性向国际法庭提交全面且令人信服的书面陈词,反驳马方论点。我国已委任法国籍法官纪尧姆参与审案。
马来西亚要求国际法庭复核白礁主权判决,代表我国对此作出回应的法律团队在研究马国提呈的文件后,有信心这些文件不足以构成法庭复核裁决的证据。我国最迟在6月14日向国际法庭提交我方的回应,而我国也已根据法庭规约委任一名专案法官参与审案。
国会拨款委员会昨天辩论外交部开支预算时,多名议员对马国要求复核白礁主权判决表示关注,并询问外交部长维文医生如何评估当前形势。
维文答复时说,由总检察长黄鲁胜、前副总理贾古玛教授、巡回大使许通美教授和前大法官陈锡强组成的法律团队详细研究了马国提交的三份英国解密档案及相关申请材料后,坚信这些文件不符合国际法庭规约第61节条文所列出的申请复核条件。
根据该条文,当事国如果发现具有决定性的事实,且所发现的事实在宣判时不为法庭及申请复核的当事国所知,即可成为申请复核的依据。申请复核一方应在发现新证据的六个月内,以及在判决日之后10年内提出申请。
国际法庭要求我国最迟须在6月14日提交书面回应。外交部昨天发文告说,我国会在期限内就马国复核申请的有效性向国际法庭提交全面且令人信服的书面陈词,反驳马方论点。
维文说:“我们对我们的法律团队和我们的论据有信心。”
国际法庭规约也规定,国际法庭如果没有属于当事国国籍的法官,各当事国可选派一名专案法官参与审案。
外交部文告说,我国已委任法国籍法官纪尧姆(Gilbert Guillaume)为专案法官,参与审理此案。纪尧姆是国际仲裁庭法官。他1987年至2005年间担任国际法庭法官,其中在2000年至2003年担任庭长。
马国是于上个月2日入禀海牙国际法庭,要求针对2008年的裁决进行复核。
法庭在接获复核申请后首先必须裁定马国的申请是否在发现新证据的六个月内提出。如果裁定新证据有效,法庭将启动第二阶段法律程序,就新发现是否对判决有决定性作用作出裁决。
昨天的国会拨款委员会辩论中,安宁·阿敏(三巴旺集选区)问部长,马国提出复核申请,会否影响新马双边关系。马炎庆(淡滨尼集选区)也关注,新隆高铁等双边合作项目是否会受波及。
外交部长维文强调,新马双边关系良好,两国也将持续展开互惠互利的双边合作。两国去年签署兴建新隆高铁的双边协定,今年相信也将就新柔地铁系统(Rapid Transit System,简称RTS)签署协定,进一步促进新加坡和柔佛两地人民和商贸往来。两国也在安全、防务和反恐课题上合作。
维文说:“国人不应该因这些事态而感到不安,即便我国与他国在外交和(领导人)个人层面有最好的关系,他国根据自身利益行事也是意料中事。”
维文也重申,我国的三大外交原则不变,即奉行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加强以亚细安为核心的区域合作和促进亚细安内部团结,以及推进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体制。
新加坡奉行以规则为基础的外交政策,但与我们打交道的国家却可能奉行强权(power-based)外交。面对这样的对手,部长采取什么样的策略?
——阿裕尼集选区议员
刘程强
以规则为基础的世界秩序和以强权为基础的世界秩序之间总存在张力。我与对方见面时会向他们解释我们是小国,且所处环境条件艰难,除了奉行国际法别无选择。所以在原则上,我们支持(遵循规则)。在实践层面,如果以白礁课题或《马来亚铁道公司在新加坡土地发展协议要点》为例,我们采用和遵循国际法及国际法下的法律程序。这是我们采取的立场。但我也应该坦言,如果看看国际判例,不只一个而是所有大国都曾不时任意对待国际法。我们必须默默地、以不挑衅的方式挺身表达立场,但我们并没有执法的能力。国际法的终极考验就是执法。(执行力)其实是有的,但非常艰难,除了通过道义劝喻和国家间相互达至协议,几乎不可能执行国际法。
——外交部长维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