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五名员工总计3万元左右的薪水,一家生产金属精密零件的公司前天认罪,被判罚款1万7500元。
Raycom Engineering & Aerospace 私人有限公司面对14项控状,其中九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人力部文告说,当局去年7月接获一起投诉,指该公司从去年3月至5月拖欠员工薪水。人力部调查后,协助五名受影响的本地员工索回总数3万元的薪水和三个月的公积金,并且禁止该公司聘请外籍工人。
人力部雇佣标准执法处处长陈俊源说:“我们期望所有雇主准时支付薪水给员工。过去三年,158名雇主因抵触有关薪水的条文被传控和定罪。人力部会严格执法,对付无视雇佣法律的雇主。”
按照雇佣法令规定,雇主最迟必须在发薪日之后的七天内支付薪水,逾期或不付薪的初犯者,可被判处罚款最高1万5000元,或坐牢最长六个月,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则罚款高达3万元,或坐牢最长一年,或两者兼施。
雇员或公众若知道有雇主可能违反职工权益,可拨打热线1800-2219922或电邮至workright@mom.gov.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