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水池强奸案 被告监17年打24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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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认为被告帕莫尼克·利通出于绝望,无视众多对他不利的证据仍矢口否认罪行。(警方提供)
法官认为被告帕莫尼克·利通出于绝望,无视众多对他不利的证据仍矢口否认罪行。(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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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如静候猎物出现的捕食者,男子一见容易下手的目标,便亮刀把她拖入丛林强奸。麦里芝蓄水池公园强奸案中,被控方形容为“捕食者”的被告,昨天罪成被判监禁17年和鞭打24下。


来自孟加拉的建筑工人帕莫尼克·利通(24岁)经过三天审讯后,被高庭裁决严重强奸、性侵和虏拐四项控状罪成,余下两项控状交由法官下判时考虑。这起案件是最高法院上诉庭上个星期制定新的强奸罪判刑框架后,首个下判的案件。


被告于2015年2月8日下午,在麦里芝蓄水池公园两度强奸一名女子(41岁),为了逼对方就范,他亮出刀子抵着对方脖子把她拖入丛林中。该女子来自中国,在新加坡念书和工作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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