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总监:康希等六人 永久被禁止管理慈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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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丰收教会失信案中六名被定罪判刑的教会领导和副手及职员,被永久取消在慈善组织担任要职的资格,同时也不得参与管理任何慈善组织。

随着城市丰收教会创会牧师康希等六人的上诉结果于上个月出炉,慈善总监办公室昨天发文告说,当局针对城市丰收教会主要职员的免职处分程序进行了检讨。

除了康希,另五人是教会二把手陈一平牧师、教会前投资经理周英汉、传教计划执行员黄玉音、时任管委会成员的林岭恒以及前财务经理陈绍云。

文告指出,高庭上个月4日维持六人的刑事罪名,裁定他们犯下失信以及伪造文件等罪名。

慈善总监说,由于六人涉及欺骗相关罪行,按法律规定,他们担任任何慈善组织董事成员、关键执行员或信托人的资格将被永久取消。这意味着,被定罪的六人将永久被禁止参与控制或管理任何慈善组织。

“永久取消(他们)担任慈善机构要职的资格等同于向他们发出‘驱逐令’,他们再也不能在慈善机构担任任何管理职务,这将能有效地保护慈善资产。”

两前职员被严厉警告

慈善总监也对另两名城市丰收教会前职员——陈淑萍以及张明豪发出严厉警告。陈淑萍是陈一平牧师的妻子。

文告指出:“(陈淑萍和张明豪)的作为与六名被定罪的前职员相比较轻,两人自2013年起也自愿接受免职,慈善总监因此决定向他们发出严厉警告信。”

城市丰收教会禁聘用康希等人

另外,慈善总监也发出额外禁制令,禁止城市丰收教会聘用或委任以上八名人士,除非事先获得慈善总监的许可。文告说,这是为了确保教会的资产“时刻受到保护”。

不过,他们仍然可以继续履行与教会监管或管理无关的宗教职务。

慈善总监于2012年发出限制令,限制城市丰收教会在没有慈善总监同意的情况下,为涉案者支付法律费用,或为涉案者的服务支付酬劳。当局昨天指出,这些限制令将继续实施。

慈善总监洪合成说:“一家慈善组织的所有人员都必须坚守职责,确保慈善资产监管机制良好和透明……慈善总监办公室不会容忍任何失职或管理不善的行为,并会毫不犹豫地对涉案人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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