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首名“商业钱骡” 上诉后刑期获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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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特许会计师当挂名董事替外国犯罪团伙在新加坡开公司洗黑钱,数家本地公司因此受骗。本地首名“商业钱骡”上诉后刑罚获减半,高庭推翻原有判决,并为这类案件设下判刑标准。


控方前年以七项控状让被告阿都甘尼(52岁)受审,他去年被判监禁26个月又四个星期,出狱后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公司的董事。高庭法官陈成安在昨天发表的93页判词中,改判他坐牢12个月和罚款5万元,五年禁制令维持不变。


这些控状包括六项让公司转移赃款,以及一项抵触公司法令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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