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推翻旧案并列明判刑原则 危驾者应否坐牢须考虑其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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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法官施奇恩指出,法庭在裁定危险驾驶撞伤人案件的刑罚时,必须把肇事者的罪责和所造成的实质及潜在危害都考虑在内。造成严重伤害或破坏,和高罪责的被告应被判入狱;反之那些没有带来严重伤害或破话,罪责偏低的被告,罚款便已足够。


在裁定危险驾驶者是否应该坐牢时,高庭认为不能单凭伤者的伤势,或车祸造成的破坏严重就判被告入狱,法庭也必须考虑肇事者罪责的高低。



控方上诉成功  危驾被告得坐牢一周
罗厘司机许添发(译音)去年因为危险驾驶撞伤行人在国家法院治罪,他的判刑上个月被高庭推翻。原本判罚款3000元的许添发,经控方上诉后改判坐牢一个星期,各级驾照的吊销期限也从11个月增加至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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