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法官施奇恩指出,法庭在裁定危险驾驶撞伤人案件的刑罚时,必须把肇事者的罪责和所造成的实质及潜在危害都考虑在内。造成严重伤害或破坏,和高罪责的被告应被判入狱;反之那些没有带来严重伤害或破话,罪责偏低的被告,罚款便已足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