娼寮老板认定手下龟公趁他熟睡时从他的裤袋里偷走6500元,怒拿铁杆猛击龟公头部把他打死。他干案后企图掩饰罪行,指示手下毁灭证据,昨天被高庭裁定谋杀罪成判处死刑。
2014年1月14日上午11时至下午2时30分之间,被告陈来贤(53岁)在芽笼18巷第54号一栋房子内袭击龟公程宏伟(死时35岁),对方一个星期后在医院伤重去世。
案发时被告在事发地点经营非法娼寮,他和死者是同一个私会党的成员。
案件今年2月开审时揭露,事发当天上午被告醒来发现钱被偷后,便认定事情和前一晚最后离开的程宏伟有关,于是打电话命令对方来见他。
跟程宏伟同住的另一名手下蔡添福(52岁)曾劝他别去,但是他觉得自己是清白的,陈来贤不可能伤害他,没把话放在心上。
两人见面后,程宏伟坚决否认偷钱,陈来贤非常生气,拿起铁制的哑铃连接杆(dumbbell rod)猛打对方头部。
干案后还命手下清理现场
后来也被叫去的蔡添福目睹陈来贤对程宏伟施暴,当时程宏伟虽已倒下动也不动,陈来贤仍继续用铁杆挥打他的四肢。陈来贤以福建话说要把程宏伟打死,否则就打断他的手脚,还怒喝这就是偷他的钱的下场。
陈来贤过后命令蔡添福把血迹清洗干净和叫人把凶器扔了。陈来贤起初威胁在场的人不得报警。当警方接到消息,在下午约6时40分抵达现场时,陈来贤谎称发现程宏伟倒卧在路旁,为了避免他被车子撞上,所以把他移到前院。
程宏伟的头部硬膜下出血,头盖骨多处碎裂。卫生科学局的化验显示,卧室、大厅的地板、墙壁和天花板等都有他的血迹。
陈来贤早前供证时辩称,他两次意外击中程宏伟的头,没有意图杀人。他也称是在吃了安眠药和咳嗽药后,在受药物影响的情况下干案。
不过,主控官彭雪芬副检察司反驳被告的说法,指程宏伟的头被打近10次,这根本不可能是意外。而且他事后也有系统地避开警方侦查,还几次说谎,如骗警员他把凶器丢入加冷河里,让警方展开徒劳的搜索。
高庭司法委员符晓平同意控方的立场,认为被告杀人意图明显。
死者个子比被告小而且没有武器,但被告却至少九次击中死者的头,一路从大厅追到房里出手凶残,事后还烙下狠话。(部分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