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总理发表宣誓声明反驳弟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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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耀故居●争端

李显龙总理昨晚透过代表律师公开有关宣誓声明的部分内容,当中包括质疑李光耀最终版本遗嘱的拟定和签署过程。

李总理宣誓声明:

李光耀前六个版本的遗嘱都由柯金梨负责草拟,第七份却改为由林学芬与她的律师团队参与草拟。这些于2013年12月16日至17日间发出的电邮,收信人不包括李显龙和李玮玲,李显龙是事后才得知这起事件。根据电邮通信记录,李显扬在过程中称找不到柯金梨,去掉柯金梨的邮址,并指遗嘱事宜不宜待她回来才进行。

林学芬在短短一天内安排律师事务所草拟遗嘱的最终版本,隔天两名律师到李光耀住家,让他在遗嘱上签字,前后不到15分钟。他们显然只是为了给李光耀签署遗嘱作见证,而没有提供独立和恰当的专业意见。没有证据显示,李光耀知道拆毁房子的条款被重新植入遗嘱中,李显龙也质疑林学芬在拟定遗嘱过程中扮演的角色,也质疑间中是否存在利益冲突。

2015年4月12日律师宣读遗嘱时,李显龙才知道李光耀遗嘱最终版的内容。同年6月,柯金梨向李光耀家属提供以往的遗嘱版本,让他可以比较各版本的内容变化。李显龙在当年8月时,已质疑最后一份遗嘱,但他决定不通过法律途径挑战这份遗嘱的有效性,因为他认为问题应私下解决。

宣读遗嘱时,李显扬当场不断提出立即拆毁房子。李显龙提出反对,指不宜在李光耀逝世后不久就拆毁房子,因为人民还非常悲伤,这可能促使政府被迫将房子列为受保护建筑,这对李光耀和新加坡都不利。何晶后来介入,询问李玮玲是否愿意继续住在那里,李玮玲表示愿意,这才结束了当时拆与不拆的争论。

李显龙在国会上指出,无需马上拆除李光耀故居,政府也无需在现阶段决定如何处理房子。内阁后来成立一个部长委员会,了解李光耀生前的想法,列出各种可能的选项,为未来的政府做决定时提供参考。李显龙并没有以总理身份参与委员会讨论,而是以李光耀长子身份提供个人看法。

李显龙说,李玮玲在2014年7月时已开始怀疑李显扬和林学芬在遗嘱问题上有小动作。李玮玲在第六版的遗嘱中可获得较多份额,最后一份遗嘱中则是三人平分。根据李玮玲写给何晶的电邮,李玮玲表示不信任林学芬,也觉得自己被他们利用了。

李显扬和李玮玲昨天分别在面簿发贴文,针对大哥李显龙总理再做出以下说辞:

李显扬指,父亲李光耀明确要求由林学芬所属的腾福律师事务所,负责见证他的最终遗嘱。遗嘱执行人在2015年10月向法庭申请遗嘱最终版的认证,并成功获得庭令,因此该份遗嘱是最终、有法律效力的版本。李显龙也在宣读遗嘱后的数月里,没有对此提出挑战。

李显扬指称李显龙在公开和私下场合言行不一。这包括公开在国会上说不会针对处理欧思礼路38号的问题做决定,但他却私下成立一个“秘密”委员会,“调查”和针对房子提出建议。此外,李显龙在国会上宣读拆屋条款,并说李光耀在房子问题上,多年来立场保持一致。但他告诉委员会的说法却是,李光耀后来采取了一些行动,明确无误地显示他最终接受了内阁的立场。

李显扬也指不解李显龙为何认为李光耀不知道故居拆除条款已加入最终遗嘱,并上载了显示遗嘱中这项条款旁有李光耀英文名字缩写“LKY”的文件。

李玮玲指李显龙选择性公开她的电邮内容,影射她在李光耀最后遗嘱上被李显扬和林学芬蒙骗。她指出,李光耀最后一份遗嘱实际上对她非常重要,因为遗嘱赋予她继续住在欧思礼路38号的权利,而实际上李显龙和何晶对此感到不悦,并希望阻止她继续住在那里。李玮玲说,她也已向李显龙和何晶反复说过,李显扬和林学芬并没有欺骗她,并称李显龙和何晶的行为实际上是为了掩盖李光耀第一个版本和最终版本遗嘱都有拆毁房子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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