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部指出,目前的一系列法令和机制已保障了客工的基本雇佣条件,人力部的工作重点是要帮助客工了解自己的权益。
过去两年,共有23名雇主因没有征得客工的同意擅自调低客工薪水被罚。
人力部日前就一份新公布的本地客工薪水和工伤索偿调查报告作出回应时指出,目前的一系列法令和机制已保障了客工的基本雇佣条件,人力部的工作重点是要帮助客工了解自己的权益。
比如,雇主得在客工来新之前把原则性批准信(In-Principle Approval Letter)寄给客工,通过客工熟悉的语言列明基本薪金、住宿费用、津贴等信息。客工来新后的14天内还须收到一份主要雇佣条件书面文件(Key Employment Terms),进一步列明雇佣细节。
虽然雇主可以在客工来新后调整他们的薪水,但必须得到客工的同意并且书面通知人力部。2015年和2016年,分别有12名和11名雇主在客工来新后,在没有征得其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调低薪水而被罚。
根据雇用外来人力法令(Employment of Foreign Manpower Act),雇主每次违例可被罚最高1万元。
专为客工和女佣争取权益的非政府组织客工亦重(Transient Worker Count 2)和新加坡管理大学学者展开一年联合研究,访问157名因受伤和薪资问题来求助的男客工。他们六成来自孟加拉、三成来自中国,其余的来自印度和其他地方,主要在建筑业和海事业工作。
报告指出,近年来相关法令和条例已加强对客工的保障,但客工声讨薪水和工伤赔偿时仍面对不少问题。
比如,客工提出索偿后,雇主往往会取消工作准证以避免再支付外劳税。客工虽能以特别准证(Special Pass)在本地逗留,但如果索偿过程拖上几个月乃至几年,吃住、医疗和养家都成了问题。有的客工即使找到新雇主,还得再缴付一笔中介费。
一些受伤的客工声称雇主通过威吓来阻止他们的同事提供证据,而这些同事也因为担心被遣送回国,不愿站出来指证工作场所的安全疏忽。
另外,客工不熟悉法律,又有语言障碍,再加上缺乏有力证据如合约、工时记录和工资单等,又或因雇主用现金发薪水没有留底等,使得追讨薪水困难重重。
10政策法规建议前天公布
研究团队在前天公布的这份《新加坡客工工资与工伤索赔制度评估》报告中提出10大政策和法规建议,希望进一步保障客工权益,包括规定雇主为客工提供具法律约束的标准雇佣合约、将一年的薪水索偿有效期延长至三年、要求雇主缴付押金以抵偿客工的医药费、以及允许持特别准证的客工在离开新加坡之前转换雇主等。
其中一名研究员、新大社会学副教授尼克拉斯·哈利根(Nicholas Harrigan)博士说:“客工在搜集证据时所面对的种种困难尤其让我们吃惊。”
研究团队坦承,由于只访问了面对索偿困难的客工,因此这份报告会偏向有索偿问题的客工。人力部指出,去年约9000起涉及约4500名雇主的薪水索偿案件中,超过95%在调解或裁决后获解决,另外,约1万6000起工伤索偿案件也有99.9%成功解决。
人力部也针对报告的其他建议作出回应。比如,将薪水索偿有效期延长并不能帮客工取回欠薪,拖太久反而会加大搜集证据难度,有财务问题的雇主也更难支付欠薪。
发言人说:“客工应尽早索偿,我们的经验显示,那些一直没有解决的案件涉及的欠薪是已解决案件的两倍多。”
人力部也说,客工在索偿期间可以更换雇主。自2014年以来,已有超过2700名客工找到了新雇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