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将据理力争 我国反对马国申请诠释白礁案两裁决

(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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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在今年2月入禀国际法院要求复核白礁主权裁决后,前天再提出另一项申请,即要求法院针对2008年白礁主权案件的其中两个裁决做出解释。我国外交部发声明回应,指马国的申请“令人费解”,既“没必要”也“毫无理据”。

 

就海牙国际法院九年前对白礁、中岩礁及南礁主权的部分裁决,马来西亚前天要求法院做出法律诠释。这是马国继今年2月入禀法院,要求复核白礁主权裁决后,额外的申请。我国外交部形容马国的申请“令人费解”,并表示新加坡将据理力争,反对这项申请。

海牙国际法院星期五(30日)在官方网站刊登文告,指马国当天向法院提呈正式申请,要求法院针对2008年白礁主权案件的其中两个裁决做出解释。

文告引述马国的申请书说,新马两国为探讨如何执行白礁主权裁决而成立的马新联合技术委员会(Malaysia-Singapore Joint Technical Committee),在2013年11月进行磋商但陷入僵局。技术委员会的任务之一是探讨如何划定白礁、中岩礁(Middle Rocks),以及南礁(South Ledge)的海域界限。

国际法院说,马国指磋商陷入僵局的其中一个原因,是两国对2008年裁决的含义及海域主权看法不一致,于是要求法院重新诠释“白礁主权属新加坡”,以及“南礁主权属拥有它所处海域主权的国家”两项裁决。

在这个背景下,马国要求国际法院裁定并宣告环绕白礁的海域处在马国主权海域内,以及南礁处在马国主权海域内,南礁主权因此属马国。

我国外交部昨天发声明回应,指马国向国际法院提出诠释白礁主权判决的申请既“没必要”也“毫无理据”。

外交部指出法院的判决为最终判决,不得上诉。新马两国也同意遵照判决,并已成立联合技术委员会,以执行国际法院对白礁、中岩礁以及南礁的裁决。国际法院在2008年的判决中曾表明,法院未授权为新马两国的主权海域划定分界线。

海牙国际法院2008年5月23日以12对4票裁决白礁主权属新加坡,同时把中岩礁的主权判给马国。类属“低潮高地”(low-tide elevation)的南礁主权,则判归拥有它所处海域主权的国家。

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在2013年底,宣布成立小组委员会,以划定白礁、中岩礁及南礁的海域界线。划定有关海域界线是李显龙总理和马来西亚首相纳吉2013年较早时达致的协议。

外交部说:“在我们看来,国际法院判决明确和毫不含糊,马国的最新要求令人费解。新加坡将反对这项没必要及无理据的申请。”

外交部也说,我国将适时向国际法院提交书面回应,以反驳马国的申请。“正如我们有信心反驳马国提出复核判决的要求,我们也有信心能以充分有力的理据反对马国让法院诠释判决的申请。新加坡决心按照国际法解决相关问题。”

正如我们有信心反驳马国提出复核判决的要求,我们也有信心能以充分有力的理据反对马国让法院诠释判决的申请。新加坡决心按照国际法解决相关问题。

——新加坡外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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