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耀故居争端
6月14日凌晨,已故建国总理李光耀的女儿李玮玲医生与幼子李显扬透过面簿发表六页联合声明“李光耀的价值观哪去了”(What Has Happened to Lee Kuan Yew's Values),突出他们在处置李光耀故居事宜,与大哥李显龙总理出现分歧。他们所掀起的争端连日来持续延烧,也牵扯出许多直接和间接参与事件的人。国会明天复会时,李显龙总理和副总理兼国家安全统筹部长张志贤,会分别就李玮玲和李显扬对李总理公器私用的指控,以及设立部长委员会处理故居事宜发表部长声明。《联合早报》在这之前梳理了争端事件的发展,协助读者回顾环绕其中的重要课题。
截至星期五午夜,zaobao.sg最新的网络调查显示,就延烧半个多月的李家争端,1万1400多接受调查的人次中,过半最关注李家三兄妹的关系;39%最重视滥用职权及政府诚信问题。在四个选项中,建国总理李光耀故居的命运,这个引发争端的关键问题,竟然排名最后,只有4.5%的人次最关心这点,这还比对事件不感兴趣的6.4%少。
白沙—榜鹅集选区议员孙雪玲对调查结果不感意外。她受访时说,新加坡人非常注重家庭的概念,认为家庭代表温暖、相互信任和尊重,“我所接触到的居民都希望劝和不劝离”。
她说,好些居民对事件的起因感到疑惑。“是因为兄弟之间的恩怨吗?还是金钱纠纷是导火线?滥用权力的说辞是借口吗?”
6月14日凌晨,李光耀的女儿李玮玲医生与幼子李显扬透过面簿投下震撼弹,指责大哥李显龙总理在如何处置李光耀故居方面立场反复,也牵扯出政府去年中成立“秘密”部长委员会来探讨故居的去留问题,以及李总理和妻子何晶要次子从政,建立王朝政治。
李总理后来对争端造成新加坡声誉受损,以及国人对政府的信心遭打击,向全体国人致歉,并决定向国会回应不实指控。
领导部长委员会的副总理张志贤也三次发声明,交代成立委员会目的和处置故居选项等事宜。
然而,李玮玲和李显扬姐弟以及政府代表的“面簿交锋”没因此停息,一来一往的贴文却无法完全消除人们的种种疑虑。
通讯从业员巴斯卡南(Basskaran Nair)认为,一般人最想知道李家姐弟掀起争端的动机,“是纯粹要完成父亲遗愿拆除故居,担心政府会保留或保存故居;是为了金钱,希望日后可发展故居原址,还是在金钱以外,要尽快揭发公器私用事迹?”
不过,打算在国会上发言的官委议员谢邕邕表示不会谈李家争端,而是聚焦“可影响人民团结和国家国际声誉的课题”。
总理有公器私用之嫌?
李显扬6月19日在面簿上说,李总理在2015年6月向国家文物局索取赠予李光耀遗物的契据,质疑李总理以公职身份向时任文化、社区及青年部长黄循财取得赠与契据(Deed of Gift)副本,再转交他的私人律师黄鲁胜以推进个人议程。李显扬也指出,黄鲁胜今年1月出任总检察长。
目前是国家发展部长的黄循财四天后回应说,总理是以公职身份获取文件,由于遗物在有关建国一代领导人的大型展览展出,需要政府慎重考虑,因此把展览内容和展示告知总理,是正常且符合规范的。
对此,新加坡管理大学法律系副教授陈庆文说,政府应查明是否有程序上的疏漏,例如一般公民是否也有可能从文物局获取赠与契据,还是现有体系的运作因对象而异。
他说:“我不认为其中有任何削弱或推翻体系的意图,但我们有必要从中学习,确保能及时纠正任何疏失或违规行为。这次事件不仅关乎政府和领导层,也消耗许多新加坡人的时间、精力和情绪,所以有必要从中学习。”
谢邕邕则认为,尚待解答的问题是:以公职身份取得文件后,总理是否以个人身份使用文件,她认为这么做违法,而且具滥用职权之嫌。她也要确认,现任总检察长是在符合宪法规定的情况下受委任的。
国会唯一反对党——工人党也指出,家庭纠纷应由李家私下或上法庭解决,工人党只关注滥用职权的指责,以及争端对新加坡和政治体制信任度造成的损害。
工人党将提出六个口头询问,例如工人党非选区议员贝理安打算在国会询问政府会在什么情况下,不对外公开成立部长委员会,他也希望获得委员会的数量和组成等详情。工人党议员毕丹星则要问政府会否同意成立国会特选委员会(Special Select Committee),由不同政党成员组成委员会,并通过直播的公开听审,调查李总理弟妹对他滥权的指控,也让指控者有机会提呈所有相关证据。
应公开成立部长委员会?
李显扬也指李总理一方面说不参与处置故居的抉择,另一方面却成立“秘密”部长委员会。张志贤回应时指李光耀故居问题涉及公共利益,成立委员会着手研究合乎内阁工作程序。
另一位副总理尚达曼也驳斥设立“秘密”委员会的说法,指出他本身就领导好几个部长委员会。2014年,樟宜东发展部长委员会成立,以协调机场扩建、扩建时的人力与保安需求、迁移巴耶利峇空军基地、工业发展机遇,以及陆路交通需求和住宅发展等。
就设立部长委员会,曾是公务员的巴斯卡南说,一般人恐怕难以明白李光耀故居既然涉及公共利益,为何当初成立时不能对外公布。
李光耀公共政策学院政策研究所副所长许林珠却持不同看法,她认为不应该公开所有部长委员会。“这是因为一些课题短期内难以解决,委员会是要探讨选项而不是马上做出决策。有时,单是公布有意探讨特定课题,就足以影响市场,甚至威胁国家安全。”
张志贤强调,故居的去留问题在李玮玲不再住在李光耀故居里才须定夺,去年就成立部长委员会是因为任何决定都需要时间酝酿,一旦李玮玲选择搬出去,政府可能就得马上做决定。
许林珠认为,就算只在李玮玲离开才需要做决定,也必须意识到在保留历史建筑或征地以另作发展方面,“政府有做决定的权利,这凌驾所有个人看法,就算是已故李光耀的房地产也不应该是个例外”。
围绕故居去留争端延烧两周后,许多公众的结论是应该遵照李光耀的遗愿。然而,曾在反对党旗帜下参加大选的律师张媛容也质疑:“追根究底去查出李光耀是否真的要拆除房子,这如何符合新加坡人利益?在任何有文物和历史价值的房地产上,屋主的遗愿曾几何时是政府的考量?”
以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李显扬不只一次指出,李光耀的最后一份遗嘱是最终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李显龙若要挑战这一点,上法庭才是恰当的渠道。
对此,谢邕邕说,如果只是纯粹挑战遗嘱,上庭一般是合适的途径,但事件已从私人空间延伸到公共空间,浮上台面的指控不再适合由法庭裁定。
她说:“在法庭上,律师只为各自的客户辩护,不一定会兼顾国家利益。再说,法官也不是人民选出来的代表。”
她认为国会适合辩论事件,她希望课题能在公众监督下获得充分辩论,并避免出现人身攻击。“但辩论本身不能解决问题,我们可以在辩论中取得胜利,却赢不了人们的心。”
在许林珠眼里,把辩论带到国会议事殿堂,辩论的不只是故居问题,也是新加坡的政治和治理制度。“这不是为了压制辩论或希望辩论就此消失,而是希望辩论在公众更知情的情况下延续下去。”
陈庆文则提出不少市井小民心中的疑问:“若李显扬和李玮玲的指责都是毫无根据的,李总理是否会采取法律行动?若他不这么做,是否意味着不同人因各自身份有别,可享有不同待遇?”
李光耀口中的欧思礼路38号
“我已经对内阁说,在我死后就把它拆了。”
“我见过不少故居,印度首任总理尼赫鲁的,莎士比亚的,人来人往,过了一段时间,它们变得破落不堪。因为我这所房子的缘故,邻近的房子都不可以建高。
拆了它之后就可以改变土地规划条例,让其他房子可以建高,那土地价值就会升高。”
“你知道要花多少钱保留它吗?这是一栋百多年前建的老房子,它没有地基的。维修费将要花很多钱,因为没有地基,湿气会从地底下透到墙上来,所以附近工地打桩已经造成墙壁有裂痕了,幸好柱子还很坚固。”
“我不认为在这所房子住过的人,我女儿、我妻子或我自己,还有在这儿长大的儿子,会因为房子被拆而感到惋惜。他们都有旧相片来缅怀过去的日子。”
——取自李光耀论著
《李光耀:新加坡赖以生存的硬道理》(2011年)
“内阁成员一致认为欧思礼路38号不应该如我所愿被拆除。我经过深思后,决定如果必须保留欧思礼路38号,那就一定要加强它的基础、翻新整栋楼。然后必须让人入住。一个空置的楼房很快就会破落和腐朽。”
——取自李光耀写给内阁的信 (2011年12月27日)
“这是我的愿望,也是亡妻柯玉芝的愿望。在我过世以后,我欧思礼路38号的房子必须马上拆除。如果我女儿玮玲选择继续居住,房子也必须在玮玲搬出后马上拆除。”
“如果我们的子女因法律修改或各种规则约束而无法拆除房子,那么我希望除了我的子女,他们的家人及后代,房子不对外开放。”
——取自李光耀最后版本遗嘱(2013年12月)
专家谈欧思礼路38号的保留价值
受访建筑师和学者都认为,它的设计具有建筑特色性,兼具历史和保留价值。
知名城市规划和建筑师刘太格说:“这栋房子非常值得保留,一方面因为它是李光耀先生的老家,另一方面因它是很典型的热带别墅,有明显的南洋风格,具备只有南洋地区才看得到的建筑特色。”
刘太格忆述三四十年前,曾有机会到访欧思礼路38号,对房子的建筑设计留下深刻印象。他说:“那是一栋为热带气候设计的建筑,整个环境非常舒适。除了是高脚屋,房子的屋檐比较大,提供更大的遮阳效应,通风效果也很好。热气是往上升的,房子从地板到天花板的距离较大,让人在地板上活动时所感觉的热度减少一点。这栋房子看起来是件艺术品,不过里面的设计道理是很科学的。”
他也认为,房子若保留下来,将能给后人带来一些灵感。“我们在热带要做热带、而不是温带的建筑设计。如果拆掉建高楼,那里的价值当然会很高,不过一个城市要有多元的建筑形式。”
赖启健博士建议迁移到总统府
研究新马自治与独立年代建筑史的赖启健博士则说,像欧思礼路38号这类改装式洋房相对稀少,偏偏欧思礼路有很大的发展潜能。他建议把这幢具建筑价值的洋房迁移到附近的总统府去。
他说,这么做有三个好处:尊重建国总理李光耀让土地重新发展的遗愿;让多年来受牵制,不能有更大规模发展的欧思礼路有重新发展的机会;不让故居成为大批旅客可到访的地方。
针对第三个好处,他解释,总统府只在某些节日对外开放,同样地,洋房(或者洋房的底层)若搬到总统府,也能配合一些纪念李光耀的日子对外开放。这么一来就能控制人流和参观的空间,同样可遵从李光耀遗愿,不让太多人践踏房子。
事实上,这类迁移项目,世界各地有不少,例如上海音乐厅和神户的孙中山纪念馆都是配合基础建设发展,移到附近地区。
故居市值至少2400万元
国际地产顾问公司总裁邱瑞荣估计,以欧思礼路一带房子每平方英尺2000元的市价来计算,占地1万2000平方英尺的38号至少值2400万元。
他说:“撇开历史价值不谈,由于房子太旧了,新的屋主应该会把它拆掉重建,所以房子本身很难估价。加上它地底下的水管、电线等基础设施或许很旧了,留下可能亏空多过于资产。”
邱瑞荣也指出,欧思礼路一带目前被划为私宅区,不得建盖高楼大厦。然而假以时日,市区重建局若要修改那里的土地用途允许建高楼,那将有必要提升整个地区的基础设施。“那里地底下的电压、水和煤气供应等,目前的容量只足够供应给现有几户人家。如果要增加欧思礼路的土地容积率,肯定得先提升基础设施。”
你所不知道的李光耀故居
① 原本有个“双胞胎”屋
欧思礼路38号和40号原为两栋一模一样的房子,是犹太商人于19世纪末兴建的,以希腊神话里主神宙斯的双生子“卡斯托尔”(Castor)和“波卢克斯”(Pollux)命名。然而40号后来被拆除,欧思礼路只留下38号这栋独特建筑。
欧思礼路38号房子很大,格局凌乱,共有五间卧房,后面还有三个房间,最初是工人房。
曾见证人民行动党诞生与其他重大事件的地下层饭厅,其实并非真正处于地底下。由于房子的一楼高于地面,有一排梯级通往正门,因此位于一楼之下的饭厅便被称为地下层。不少照片中的地下层饭厅还有三个窗户让阳光透入,可见它并非真正的“地下室”。
1948年11月17日《海峡时报》的一则报道中,以“新加坡欧思礼路38号的李光耀”来辨认李光耀的身份,报道内容是关于李光耀当选为剑桥大学法律学会副会长,显示人们早年是凭地址来“认人”。
李光耀一家原是租户,在二战后以每月80叻币的数目租下这栋房子,后来才买下房子成为屋主。
故居五种可能命运
■ 李光耀在世时,基于保安,他房子周遭的发展都不可超过两层楼高。日后若拆除,故居原址可另作发展。屋主可申请变更土地用途(rezone)、增加土地容积率,以及重新发展土地,推高房地产的市价。
■ 可在原址建纪念公园或纪念馆。
■ 只保留房子底层的饭厅,同时设立文物中心。
■ 把故居列为国家古迹,建筑必须完整保存,未获国家文物局批准不得对建筑施工。
根据保存古迹法令,故居得在一年内被强制征用,以免原屋主得长期担负保存工作的责任。
■ 不能在地段进行重建项目。
■ 只要符合市区重建局准则,故居可以施工。
■ 不能在地段进行重建。
■ 拆除建筑但在原址竖立看板,叙述建筑的历史和重要性。
■ 政府征用故居土地,屋主会获得征用之时市价的等额赔偿。
李家争端时间表
▲李显龙说法 ◆ 李玮玲和李显扬说法
2010年第四季
柯玉芝逝世后,李光耀首次致函内阁,表达拆除欧思礼路38号的意愿。
2011年1月
《李光耀:新加坡赖以生存的硬道理》出版,李光耀首次对外表示希望死后拆除房子,引起公众热议,许多人认为应该保留。
2011年7月21日
李光耀在李显龙总理邀请下与内阁见面,商讨房子处置问题,内阁当时一致认为不应拆除房子。
◆ 李玮玲称父亲回返住家时“痛苦和失望”地对她说“我不应该听显龙的话去见内阁”,并对李显龙反对他的要求感到心痛。
2011年8月20日
李光耀立下最初版本遗嘱。
2011年12月27日
李光耀第二次致函内阁表示,若保留欧思礼路38号,就要强化房子基础,翻新整栋楼,并让人入住。
201211月2日
李光耀立下遗嘱第六版本。
2013年12月16日
▲林学芬安排李光耀立下第七版遗嘱。她晚上7时许电邮李光耀,并要求李及李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柯金梨准备遗嘱的正式文件。收件人不包括李显龙和李玮玲。
▲不久后李显扬回复林学芬电邮,但在抄送人中把柯金梨名字拿掉,并加入李光耀的私人秘书黄莲好。他告诉李光耀柯金梨当时“不在”,他无法与她取得联系,但立遗嘱的事不宜等她回来。
▲林学芬另外发电邮给黄莲好,通知黄莲好和她在腾福法律事务所的律师雷安智把遗嘱准备好,安排李光耀签署遗嘱。
▲晚上9时许,李光耀回复电邮,同意不等柯金梨回来就签署遗嘱。
2013年12月17日
早上11时05分,林学芬派两名律师雷安智和江秀慧到欧思礼路38号,让李光耀签字立下最终遗嘱。两人于11时20分离开李光耀住家。
◆李显扬说,李光耀于11时10分签字,两名律师扮演见证人的角色。
2014年1月3日
黄莲好发电邮给林学芬,同时抄送给李光耀、李显扬、李玮玲、何晶、柯金梨和李总理。林学芬和李显扬于2013年12月16日和17日发出的电邮,就埋在这串黄莲好发出的电邮链中。
2014年7月
▲李玮玲发电邮告诉何晶,李光耀数年前曾说自己会获得额外的遗产,但立下第六版遗嘱数月后,李显扬却告诉李玮玲,父亲希望回归三名子女平分遗产的安排。当时李玮玲对何晶说的话包括“如果那是爸爸的决定,就算了。但我不信任芬,她对扬有很大的影响”。
◆李玮玲则批评李总理断章取义,选择性地引述她与何晶的电邮内容。
2015年3月23日
李光耀逝世,享年91岁。
2015年4月6日
何晶整理李光耀私人物品,何晶说,她是在李光耀子女知情下将一些遗物借给国家文物局,供展览使用。
◆李显扬和李玮玲指何晶不是遗嘱执行人,却将物品取走,还代表总理公署把物品交给国家文物局有欠妥当。
2015年4月12日
林学芬属下律师吴裕庆向家属宣读李光耀最终遗嘱;李总理继承欧思礼路38号房子。
▲林学芬表明李光耀曾要求她帮忙准备最终遗嘱,但她不想亲身参与,所以交由吴裕庆处理。李总理指出,没有迹象显示吴裕庆曾针对最后一份遗嘱与李光耀见面或沟通。
▲李显扬当时坚持应马上拆除父亲故居,李总理表示反对。这番争论在何晶介入询问李玮玲是否希望继续住在李光耀故居,而李玮玲表明愿意时停止。李显扬不再坚持拆除房子。
2015年4月13日
李总理在国会上宣读李光耀遗嘱中的故居拆除条款,以及他2011年12月27日写给内阁的书信内容。他说,政府只会在李玮玲搬离房子时,才考虑如何处置房子,他身为儿子希望履行父亲遗愿,但这最终得交由到时的政府做决定。
2015年4月23日
▲李总理在办公室向副总理张志贤描述遗嘱宣读当天发生的事,包括林学芬所说的话。
2015年6月
柯金梨把李光耀的第一到第六版本遗嘱交给李家,以及解释他为何执行这些遗嘱。
▲李总理比较各版本遗嘱的内容变化后,翻查出黄莲好于2014年1月发出的电邮,看到埋在电邮链中的通讯记录,才领略李显扬和林学芬2013年12月电邮内容的意义, 对李光耀立下最终遗嘱的过程产生疑问。
2015年6月8日
李玮玲和李显扬将一些故居物品捐给国家文物局,作展览用途。他们当时与文物局签署赠与契据,设下的条件包括:在故居拆除前,他们有权随时以1元无条件地取回物品;以及必须在特展上展示李光耀遗嘱拆除条款的上半段,即拆除故居的意愿,而不展出下半段有关若不能拆除故居,李光耀希望不对外开放的陈述。
▲李总理取得赠与契据后,通过律师表达对李玮玲和李显扬行为的不满。他说,两人在签署赠与契据前没有事先通知他,或取得他同意,设条件捐赠的方式也不真诚和具误导性。
◆李玮玲和李显扬质疑李总理假公济私,利用总理身份向时任文化、社区及青年部长兼通讯及新闻部第二部长黄循财获取秘密赠与契据后,用于私人法律纠纷上。
目前为国家发展部长的黄循财澄清道,李总理以公职身份获得赠与契据,了解展览内容和呈现方式既正常也符合规范,即使李总理以私人身份索取信息,他也有资格知道相关详情,因为他是李光耀的长子和遗产受益者。
2015年9月2日
李玮玲和李显扬以遗嘱执行人兼信托人的身份入禀高庭,就李光耀与政府立下的访谈协议,寻求高庭协助解读。他们指李光耀在1981年和1982年提供口述历史编辑而成的访谈记录抄本是李光耀的遗产,因此要求政府归还,但政府不认为李光耀的遗产拥有者有权使用访谈记录抄本。
2015年9月11日
大选前后
▲李总理提出以象征性的一元将李光耀故居转让给李玮玲,条件是若故居日后变卖或被政府征用,所有收益须捐给慈善。这个建议并没有被接纳。
▲李总理说,李玮玲和李显扬当时做出威胁,计划在大选期间对李总理展开攻击。李总理当时拒绝被恐吓,因此决定通过律师针对李光耀立下最终遗嘱的情况作进一步的询问,但李玮玲和李显扬并没有回复。
▲大选后,李总理以市价把李光耀故居转卖给李显扬,转让条件是他和李显扬各把房价的一半数额捐给慈善,以免未来因为赔偿或土地重新发展所得再起争议。欧思礼路38号目前归李显扬所有。
2015年10月
李玮玲和李显扬向法庭取得遗嘱认证,使遗嘱成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最终文件。李总理没有提出异议。
2015年12月4日
李光耀三名子女发表联合声明表示希望尊重父亲遗愿,在李玮玲迁出李光耀故居后拆除房子,李总理则回避参与政府任何有关故居处置的决定。
李总理和李显扬在声明中同意各自将相等于欧思礼路38号一半市值的金额捐给慈善。李总理后来将所得尽数捐给慈善。
2016年3月和4月
李玮玲为《海峡时报》撰写专栏文章,反对在父亲逝世满一周年所举办的多项“英雄膜拜”式纪念活动。她也在面簿上指责李总理滥用权力建立王朝。李总理强调这完全不实,并对妹妹的指责深表难过。
2016年中左右
副总理兼国家安全统筹部长张志贤成立部长委员会,探讨各种处置李光耀故居的选项。
◆李玮玲和李显扬说,他们于7月得知政府成立部长委员会讨论李光耀故居问题。他们指这与李总理2015年4月在国会的言论相矛盾,并批评李总理作为部长的上司,有能力影响他们按他的要求做决定。
2016年9月29日
高庭法官驳回李玮玲和李显扬的申请,否定李光耀的遗产拥有者有权使用和保管李光耀口述历史访谈记录抄本。抄本版权暂属于李光耀遗产拥有者,但抄本归国家保管,只是政府在2020年3月23日之前不能使用抄本。
2017年6月14日
◆李玮玲和李显扬凌晨2时许于网上发出联名公开信,指李总理违背父亲遗愿,意图保留故居为自己争取政治资本,还公器私用成立“秘密”委员会展开调查。他们称在遵从父亲遗愿拆除故居的过程中受阻挠,对李总理失去信心。
▲李总理发声明否认弟妹指责,特别是关于他要扶持儿子从政的说法。李总理对两人选择公开家族分歧感到失望,并对他们的指责感表示难过。
内阁秘书陈基荣澄清李总理没有参与内阁有关部长委员会的讨论,并指委员会为了解李光耀想法,征询李光耀子女的意见。 李总理以李光耀长子和遗产受益人的个人身份提供看法。
2017年6月15日
李总理的儿子李鸿毅澄清无意从政。
◆李显扬指李总理“撒谎”,在李光耀故居问题上,国会立场与私下观点不一致。
▲李总理通过律师公开他提交给部长委员会的宣誓声明摘要,指李光耀的最终遗嘱是在“极度令人不安”的情况下拟定,并针对遗嘱提出九大疑问,包括林学芬在过程中扮演的角色。
2017年6月16日
李显扬的儿子李绳武说他没有从政念头。
◆李显扬说李光耀最终遗嘱由柯金梨拟定,而非李总理所指的,由林学芬参与拟定。
柯金梨接受媒体询问时说,她没有参与李光耀最终遗嘱的订立。
2017年6月17日
◆李显扬说,李光耀最终遗嘱与最初版本其实一样,最终遗嘱是在李光耀要求加速处理的情况下订立的。
张志贤发表声明解释成立部长委员会,探讨李光耀故居处置问题的原因,并反驳政府成立“秘密委员会”的指控。他也公布委员会成员名单。
◆李显扬指尚穆根曾与李光耀家属见面,讨论李光耀遗嘱事宜,以此质疑尚穆根加入部长委员会有利益冲突之嫌。
尚穆根反驳说这是“荒谬”的指责,他是在李家成员要求下与他们见面的。
2017年6月18日
◆李玮玲批评尚穆根,认为他参与部长委员会工作有利益冲突。李显扬接受媒体访问说他暂不打算在拆除父亲故居后重新发展土地,买下房子的唯一目的是帮助父母完成心愿。
2017年6月19日
李总理透过视频,对争端造成新加坡声誉受损,以及国人对政府的信心受到打击而向国人道歉。他也宣布于7月3日在国会发言,澄清弟妹指控,并解除党督约束,让人民行动党议员自由提问。
2017年6月20日——至今
李家争端持续发酵,李玮玲和李显扬持续抨击李总理公器私用、言行不一误导父亲等指控。李显扬也说他不相信国会会给予这起争端公平和透明的交代。
另一方面,张志贤进一步说明现在成立内阁部长委员会的必要性。财政部兼律政部高级政务部长英兰妮也在面簿上撰文梳理纠纷的关键问题,包括帮助李光耀准备最终遗嘱的经手人身份至今仍是一个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