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雇用19外国人判罚7万余元 夜市摊主以坐牢六个月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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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雇用19名外国人经营夜市摊位,一名40岁本地男子被判罚款7万2000元,他以入狱服刑六个月来代替罚款。


苏伟伦(40岁)上周在国家法院对八项罪名认罪,法官下判时,另将11项指控考虑在内。


调查披露,苏伟伦在去年6月1日至9月16日,于芽笼士乃、淡滨尼和大巴窑的三个夜市,非法雇用19名持有社交准证的外国人担任摊位助手,工作时间为三天至三周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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