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耀故居事件特别报道

李总理: 几年来想方设法 尝试私下化解纠纷

李显龙总理昨日在国会上针对“欧思礼路38号”发表言论(图\新闻及通讯部)
李显龙总理昨日在国会上针对“欧思礼路38号”发表言论(图\新闻及通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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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故居争端】

李总理昨天表示,他由始至终希望私底下和平解决与弟妹的纠纷,不想把事情闹大,也不想被迫采取法律行动。总理表示“至今也依然不想把纠纷闹大”。

与弟妹的纠纷早在几年前就开始,李显龙总理认为,在这过程中,他已经尝试不同方法尽力化解纠纷,在问题处理上已自我克制。

化解纠纷的方法包括先后以象征性的一元和市价将欧思礼路38号卖给李玮玲和李显扬,以及即便他们几个星期前公开作出指责,李总理至今依然不采取法律行动。

李总理昨天在国会上发言时表示,他由始至终希望私底下和平解决与弟妹的纠纷,不想把事情闹大,也不想被迫采取法律行动。

李总理说,当他最初听闻弟妹不满父亲把欧思礼路38号归为他所获得的遗产一部分时,曾尝试化解不满。因此在2015年5月,他提议以象征性的一元把房子转让给李玮玲,唯一的条件是若故居日后变卖或被政府征用,所有收益须捐给慈善。

“李玮玲在那里住了一段时期,实际上除了她出国和间中一段日子,几乎一辈子都住在那里。我的父亲也表明可根据她的意愿让她继续住下去,所以让她成为屋主是理所当然的。”

李总理透露弟弟李显扬当时也想加入,连同李玮玲以一元买下故居,对此李总理也没有异议,然而三兄妹在讨论细节时起了争执。

“我的弟妹开始对我作出指责并把事情闹大。我告诉他们如果想完成交易,就必须停止攻击我,要不然我把房子转让他们后,争执继续下去也没意义。他们要我承诺一些事情,我现在不透露细节,但那是我无法同意的,因此陷入了僵局。”

不过,后来在回应工人党秘书长刘程强提问:李玮玲和李显扬究竟提出什么条件时,李总理还是给出了答案。他说,李玮玲和李显扬要求若以一元购买房子,李显龙必须承诺,支持和协助他们把房子拆除。

总理说,他不能同意,他表示不知道弟妹在日后会采取什么行动,也不确定他会认同弟妹日后的行为,因此一元交易告吹。

另一方面,面对弟妹的指责,李总理找出家人之间的旧电邮重新阅读,才开始对最后版本遗嘱的订立过程感到不安。然而他克制自己,没向弟妹提起这件事,因为他依然希望能和平化解纠纷。

2015年8月,李总理解散国会并召开全国大选,这时李玮玲和李显扬向他发出“最后通牒”,要他在同年9月1日(即大选提名日)之前答应他们有关一元转售房子的一些条件。

然而李总理不愿妥协,并要求弟妹澄清最后遗嘱是在什么情况下订立的。

大选后,总理向弟妹提出另一个建议,即以市价把房子转给李显扬,唯一的条件是各自把房价的一半数额捐给慈善。后来当部长委员会向李总理三兄妹征询关于房子的意见时,他们都呈交了意见。

然而李总理观察到弟妹不断强调最后遗嘱中的拆除条款第一部分,因此觉得有必要解释最后遗嘱是在什么情况下订立的。但为了不把事情闹大,他是在私底下对部长委员会作出宣誓声明。

尽管如此,李玮玲和李显扬上个月14日公开对李总理作出指责,李总理被迫作出回应,但仅选择公开上述宣誓声明而非采取法律行动。

“我当时不想,现在也依然不想把纠纷闹大。”此外,不想上法庭的另外一个理由,是考虑到维护父母的名声。

总理:至今没有议员支持滥权指控

李总理也指出,即便按照工人党议员毕丹星(阿裕尼集选区)、官委议员郭晓韵等人的建议,成立国会特选委员会或调查委员会,也没有具体的滥权指控可调查。

李总理说:“我具体做错了什么?为什么是错的?关乎谁?发生在什么时候?经过两天的辩论,没有人支持这些指控或提出任何证据,就连反对党议员都没有这么做……若有议员认为我做错了,有职责查清事实,就以自己之名做出指控,判断对错。”

我具体做错了什么?为什么是错的?关乎谁?发生在什么时候?经过两天的辩论,没有人支持这些指控或提出任何证据,就连反对党议员都没有这么做……若有议员认为我做错了,有职责查清事实,就以自己之名做出指控,判断对错。——李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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