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读通过
条文包括为陷入危机的金融机构加强化解纠纷制度的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修正)法案,昨天三读通过。
教育部长(高等教育及技能)兼国防部第二部长王乙康,昨天代表副总理兼经济及社会政策统筹部长尚达曼在该法案进行二读辩论时指出,我国须更新跟化解纠纷有关法律和条规,确保能有效处理陷入严重危机的金融机构,尤其是防止危机扩散及市场对制度丧失信心的事情发生。
尚达曼是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主席,王乙康为金管局董事。
2017年金管局(修正)法案赋予金管局额外权限和工具,加强我国化解纠纷的制度,以跟上国际最新发展。
金管局将有权要求金融机构准备复原计划,并提交给金管局进行化解纠纷的规划。金管局将对那些对我国金融制度有重大关系和维系关键功能的金融机构,施行复原与化解纠纷的要求。
法案也引入让金融机构“自救”(bail-in)的制度,让金管局能够把金融机构的债务转为股权,降低存款人风险,以及减少利用公共资金“拯救”陷入困境的公司。
王乙康说,一般来说,清盘意味着金融机构必须停止运作,比化解纠纷更具破坏性。化解纠纷的目的是要把金融机构的失败,对金融稳定性所造成的冲击减到最低,并确保金融机构继续提供重要的服务和发挥作用。
他指出,法案也为那些在化解纠纷的情况中,比在清盘情况下承受更加不利影响的债权人,引入赔偿框架。
法案进行二读辩论时,多名议员表示支持修正法案内容,并积极发言和提问。
议员李美花(义顺集选区)希望人们不会因为法案通过,而产生他们将会很安全的错觉。她建议投资者应该去修读技能创前程的相关课程,以及向能够提供独立看法的人寻求意见。
她也说,最重要的是银行职员能够诚实地对待客户,不要为了达到所设定的关键指标(KPI),而怂恿客户作出投资。
议员郑德源(西海岸集选区)指出,他目睹陷入困境的机构在重组时把员工转移到其他机构,也碰过金融机构员工被裁退后找不到工作。
他说:“我们应该考虑到员工的利益,确保员工在这个困难时期能够得到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