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商人向合法放贷公司借12万8000元,后因无法如期偿还欠款而多次更新贷款。虽然实际借贷金额不变,但每更新一次贷款记录簿上的总额就会翻倍,贷款公司便以此为依据计算行政费。
经营餐饮生意的洪爱弟(69岁)2015年1月开始向Resource Credit私人有限公司借钱。去年11月,对方发出法定追债信(statutory demand)要她还清包括本金在内的约13万6000元。债主发法定追债信是申请欠债人破产的前奏。
高庭法官陈祥泰昨天批准洪爱弟申请撤销追债信,并斥责放贷公司的做法“近乎不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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