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法官施奇恩同意控方上诉的陈词,认为被告显然应被判监禁。被告在学生上音乐课时闯入,破坏了学校的神圣和安全,给师生造成不安和困扰。法官认为完全不能宽恕男子使用暴力。
男子在全班学生面前掌掴女儿的男同学,导致男童脸颊留下手指印、吓得尿裤子。接着,男子还理直气壮地教训全班学生欺负他人和行为像流氓是不对的。国家法院判男子罚款3500元,但高庭在控方上诉后,把刑罚加重至监禁两周。
男子听到女儿称被男同学欺负而不愿上学。他把她送到课室时,教师在上音乐课。被告问女儿被哪个同学欺负,她指向9岁男童。于是被告质问男童,男童否认欺负他的女儿。被告一听即刻掌掴他,导致男童脸颊红肿、留下手指印,还吓得尿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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