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闹僵互告诽谤 陈之财与前助理庭外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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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艺人陈之财(左)和曾跟他合作的女子何凯纶之前互告诽谤,两人昨天协议和解,一起步出国家法院。(海峡时报)
本地艺人陈之财(左)和曾跟他合作的女子何凯纶之前互告诽谤,两人昨天协议和解,一起步出国家法院。(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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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昨天也发出联合声明说,他们收回各自过去说过有损对方声誉的话,希望能放下之前的事,往后可以继续合作。他们也感谢大家的关注。


本地艺人陈之财早前和一名曾与他合作的女子关系闹僵互告诽谤,两人昨天取得和解,并透露期待往后有更多的合作机会。


陈之财(56岁)和行销顾问何凯纶(30岁)昨早约9时同律师先后抵达法庭。双方在国家法院纠纷解决中心接受调解,过程约三个小时,陈之财及何凯纶下午约1时步出纠纷解决中心时皆面带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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