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法院和地契局判决支持 屋主安装窗花仍难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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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四楼的屋主邹雄,至今只装了一半的窗花框架,还无法为窗花工程画上句点。(林泽锐摄)
住四楼的屋主邹雄,至今只装了一半的窗花框架,还无法为窗花工程画上句点。(林泽锐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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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子在四楼,为了两幼儿安全要安装窗花,赐福路19号(Nineteen Shelford)公寓的一户人家,遭公寓管理委员会以影响公寓整体外观为理由反对,引起争端,最终双方闹到分层地契局和国家法院。虽然两个判决都对屋主有利,但事件拖了快一年,只装了一半的窗花框架,至今还“卡”在阳台上,无法完工。


屋主邹雄(41岁,工程师)去年6月搬进公寓之前,就向管委会申请安装阳台的窗花,却被拒绝。管委会说不能安装,但可在去年底的屋主年会上提出动议。


两幼儿一个四岁,一个两岁,都非常活泼、好动,家人须时刻保持警惕,提防意外发生。去年8月17日,屋主只好不顾管委会的反对,强行安装窗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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