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一所小学的前副校长涉嫌在校内对14岁男生做出猥亵行为,甚至数次带对方回家胡搞。
目前55岁的男被告被指在2003年至2006年之间犯案,事发时40多岁。受害者今年28岁,也就是说第一次案发时才14岁。被告上个月初被控,案件将在下个月4日过堂。
被告共面对11项罪状,其中三项是对男生做出猥亵行为,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六项是跟男生发生非自然性行为;两项则是触犯影片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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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一所小学的前副校长涉嫌在校内对14岁男生做出猥亵行为,甚至数次带对方回家胡搞。
目前55岁的男被告被指在2003年至2006年之间犯案,事发时40多岁。受害者今年28岁,也就是说第一次案发时才14岁。被告上个月初被控,案件将在下个月4日过堂。
被告共面对11项罪状,其中三项是对男生做出猥亵行为,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六项是跟男生发生非自然性行为;两项则是触犯影片法令。